的遛。
而且随着交流的进一步加深,他惊讶的发现林冬的英语很奇怪。
公元四世纪之前的大不列颠居民说着凯尔特语,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了他们,将诞生于日德兰半岛和莱茵河流域的一种西日耳曼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带入不列颠,现在一般称其为“古英语”。
换句话说,大腐国的原住民不说英语。
英语是德语的衍生品。
后来又融入了维京人说的古诺尔斯语,再后来融入了法语。
讲法语的贵族、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
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的语法,形成了近代的英语语法。
成立于1972年的皇家英语学会,提倡人们说这个时期的英语。
但是自从米国崛起,大腐国本土也被侵蚀的严重。
目前还能够坚持并且把皇家英语说好的,在大腐国本土都不多,尤其是年轻人群体。
但林冬说的非常好。
保罗·史密斯本人都自惭形秽。
有些非常生涩的语法,他仅仅在早期的诗歌作品中才接触过。
其实林冬已经很努力的在说现代英语。
他穿越过来之后,曾经打算利用记忆药水的神奇,多学几门语言,结果发现一门汉语其实就足够他学很长时间。
如果不是原主留下了一定的语言天赋,他可能连话都不会说了。
最后不得已,单只恶补了一下现代英语的知识。
这会来暹罗拍戏,他必须学习暹罗话,算是他要掌握的第三门语言。
“我和我的设计师团队,非常欣赏林先生,所以提议让林先生来代言我们的产品,只是我们的公司卖给了霓虹人49%的股份,他们把这件事情搞复杂了。”史密斯这一趟过来,就是因为林冬这边明确拒绝了和他们的合作。
连品牌挚友这个都将不再存续。
亚洲这边的市场,大多是霓虹的管理者在管理。
他们在选代言人的时候,考虑的东西更加复杂,也愿意通过竞争的方式,让备选者们为品牌的利益让步。
“我能理解,史密斯先生,但是我的身上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为了我个人和公司的名誉着想,只能忍痛放弃彼此的合作,我不能让人们以为我为了私利去中伤同行竞争者的名誉。”
林冬解释了一下自己这边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