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尤其是慕容月这种本身便具备国色天姿的姑娘在跳。
前世贺庆华不会跳舞,也从来都没去过酒吧之类的地方。
但在一个环境里生活久了,就会慢慢理解、学会那里的生活习惯。而一旦融入进去,更会欣赏、享受当地人习以为常的项目,草原舞就是其中之一。
在贺庆华搂着慕容月的腰肢步伐轻盈地起舞的空隙,慕容月提议道:“那首歌曲,你再唱一遍。”
“哪首?”贺庆华问道。
“就是潜入贺兰山时,你为十二个姑娘唱的那个,什么爱江山、爱美人的。”
“哦,那个啊,”贺庆华笑道,“词全给忘了,现在唱不来啊。”
“这么说,当时你是临时瞎编的那首歌?那可厉害了。我说呢,什么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一听就知道你志向高远。”
慕容月双手搭在贺庆华手上,踮起脚尖,身轻如燕地原地转了两周,又说,“不过,一听就知道是求偶歌,老实交代,你唱那首歌的时候,想的是谁?”
“不啊,那不是我编的,我也是听来的。”贺庆华一听,连忙否认。
况且,那歌原本就是二十世纪的流行歌曲,他也没说谎。
“哼,不说拉倒,我才不稀罕知道!”
不远处的卓曦杨默不作声地看着那对狗男女卿卿我我甜言蜜语说悄悄话的样子,脸上还绽放出恶心的笑,终于忍不住发火道:“司临风!”
“哎!”司临风应声小跑过来,“队长,有什么吩咐?”
“陪我跳舞!”
这个命令来得非常快,非常迅猛,似乎每一个字都带着天雷滚滚的凶悍霸道,让无比惬意的司临风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