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眉大眼,脸上生着浓密的胡须,包住了整个下颚,只露出乌黑的嘴唇,和一双凌厉有神的眼睛。
这大胡子居然穿了一身朝廷官服,虽然辨识不出是哪一府部的制服,但有些破残的官服上沾满斑斑点点的殷红血迹,显然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莫非这大胡子不是坏人,反而是特来此捉拿歹徒的官差?
他心下暗暗揣度,又瞧向大胡子身后的那个少年,年纪约在十二三岁左右,脸颈的肌肤近乎少女一般的细嫩光滑,身着翡色华服,腰间挎着一条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白璧玉带,俨然是生在大富大贵之家,没经历过半点热辣风沙的王孙公子。
裴衣少年的手里似乎正举着一大片刚采摘下来的荷叶作伞避雨,却没有半分窘意。一双浑圆的眼睛流动着悲天悯人的神色,神态间带着这个年纪罕有的温和仁厚的气度。与那无比凶恶,动辄喊杀的大胡子浑然不似一路人。
与此同时,大胡子也上上下下审视了姜庭芝一番,浑身都是泥污,面上犹带着些许凄惶的神色,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他们,额头上缠的细布,更令整个人添了几分痴憨。
大胡子冷哼着别过头,毫不客气的评价了一句,“原来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杀了你,也只怕被人耻笑。”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换了任何人都应该暗舒一口气,但他偏偏才受了那般近乎致命的打击,再听大胡子如此不屑与轻视的语气,立时恼羞成怒,“有本事你就杀了我,有什么好耻笑的,难道书生不算个人?”
大胡子斜睨他一眼,嘿地一笑,“臭小子,放过你了还在那里唧唧歪歪,莫非你真不怕死?”
姜庭芝挺直了胸膛,捏紧双拳,从未那么大声的,近乎失态的嘶喊出来,“死又怎么样?我不怕!你可以杀我,但你不可以笑我!”
大胡子愣了一下,接着一把揪住他的衣襟,把他整个人拖离了地面几寸,恶狠狠地瞪大了眼睛,“你这痴小子,真的不怕死?”
连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也这样瞧不起他,他忿然的垂下眼睫,哀怨连绵的风号雨泣里仿佛混含着雅如道别的话声,恍惚间似乎再一次听见她要他“放手”,于是他缓缓松开拼命捏紧的拳头,掌中空无一物,只觉透彻心扉的冰凉,渗入骨髓的疲惫与绝望,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来啊,还有什么好怕的?”
既然从此只能这般痛苦的活下去,一个人与无所期待的未来相伴,死又有什么可怕?
“居然一心求死!好,好啊!”大胡子却蓦然松开了手,迎着风雨仰天大笑,豪迈的笑声听起来却含着几分悲凉。
笑了两声,大胡子“噗”地一声吐出了一大口血,手里的长剑也跌落到了地上。
大胡子胸前的衣襟瞬时铺满血污,成片的暗黑色血液如同四溅开来的墨汁,大胡子却好像感觉不到半分痛苦,仍在张嘴大笑。
“齐叔叔!”翡衣少年发出一声惊呼,丢开遮蔽风雨的荷叶,慌忙奔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大胡子,“齐叔叔,你中毒了?!”
翡衣少年搀扶着站立不稳的大胡子坐下,虽然大雨转瞬就把大胡子唇边的污血涤尽,但整张脸已明显呈现出一种诡异的乌黑之色,一眼就能看出是中毒的迹象。
“齐叔叔,我立刻去找大夫给你解毒!”
大胡子迟缓地摆了摆手,脸上仍是带着笑,却笑得格外难看,“公子,我中的是焰雪红歃…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就是天神也救不了我…”
焰雪红歃,乃是雍都皇城机要四府之一的凌光堂所研制出的奇毒,问世百多年来,常为刑部大牢用来逼供和惩治凶顽要犯的特殊手段。一旦中了此毒,前三日如烈焰焚身,后三日如冰雪覆体,苦不堪言,不得一丝喘息,常人根本无法捱过这六天的煎熬,不是俯首认罪,就是自尽而亡,以求解脱。不过,只要在六日以内及时服下解药,尚能活命;等到了第七日,人的身体已至极限,焰雪尽融,所有痛苦消失,这时候无论如何也必死无疑。死前五脏俱碎,七窍流血,最后整个身躯化为一滩污血,惨不忍睹。
想起《六合宝鉴》中的记载,姜庭芝惊惑的重新审视着大胡子和翡衣少年,更加摸不清这两个人到底是何身份,是正是邪。
裴衣少年的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低声呜咽,“齐叔叔,这几日数次见你暗暗咬紧牙关,原本以为你只是因为箭疮疼痛难忍,根本没有料到他们竟在箭头淬了毒!你该是怎么捱过连日生不如死的折磨?你这样誓死护我,我…我实在难以为报!”
说着便要对大胡子致礼,无比虚弱的大胡子赶忙伸手托住翡衣少年的胳膊,“公子,万万不可!你是主,我是仆,我能为公子而死,死得其所,公子不必为我伤心!”
大胡子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用尽力气朝姜庭芝喊了一声,“不怕死的小子,你过来!”
眼看这大胡子只剩下了半口气,姜庭芝对大胡子的怒气不由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