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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头还问我你怎么没来,真是后知后觉,不知道你现在是全校的骄傲吗?”

“这学期我们的文明宿舍,老班的优秀辅导员已经没跑了。你说说你,见义勇为连命都丢了,能让人记住你的,也就这点虚无缥缈的荣誉。”

沉思了一晚上,次日白天林小建睡的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他耳边絮絮叨叨,他习惯性的“睁开眼睛”,一缕意识探出墓穴外,看到来者正是同寝的室友任吟月。

任吟月是个小胖子,是寝室四个人里家庭条件最好的,每个月生活费有3000左右,基本上顿顿都有肉吃,每周还会组织大家到校外聚餐。不过林小建一直觉得自己和他不太交心,哪怕他再平易近人。独自一人的时候细心分析,认为还是自己穷人的思维在作祟,酒醉肉迷的聚会欢笑过后,心底里是少许的落寞和自卑。

只是没想到,在自己死后,第一个来看望的竟是他。想到这里,林小建心情有些激动。这种心理上的亲近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这是在你抽屉里发现的手串,之前忘了给你带上,我想着今天要不带来烧给你得了。”

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任吟月从背后书包里掏出一条仿黄花梨的手串,总共有13颗,古色古香,盘的圆润透亮。林小建瞄了一眼,确实是他生前佩戴过的。

林小建出身贫寒,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不像凤凰男那样苦大仇深,也不学暴发户贪得无厌。有段时间见任吟月带个据说开过光的海南黄花梨手串,号称精品,大四位数。他也颇感兴趣,便去夜市上买了根看起来差不多的,价格是任吟月的1/100。

有人问起来历,林小建如实回答,没觉得不好意思。他觉得首饰的价值除了材料和工艺外,最重要的还是看谁戴的。边角料做的手串,或许百年后,就因为他的人生传奇,被摆在博物馆里呢?

网络上有段子曰:土豪戴的仿制品,别人看着都像限量珍品;至于屌丝戴的真品……

“咦?”

当任吟月拿出这串被他盘过许久的手串后,林小建奇了一声。他竟然从这条手串上,察觉到了令他灵魂产生意识动荡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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