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管管!这么着吧,让各州府赶紧清查一下户口,要是我家亲戚,不管远近,一律录入宗正寺谱牒,然后每年给他们发点钱粮,别让他们饿死了,还有,在这些远房亲戚里面看看,谁要是想进学,允许他们进入国子监求学。
据说正是这条诏令的颁布,李旭这个客舍的二东家,才得以进入国子监明法科求学。
这条诏令,怎么说呢,其实对治理天下没有什么用处,基本就是当今天子的一个面子工程。
为啥这么说呢?
你想,皇室远qinri子过得不咋地,天天吃不饱饭不说,还得卖苦力,真要是赶对了景饿死一个两个的,皇上的脸上也不好看不是?
你看现在多好,所有皇亲,不论远近,全部录入宗正寺谱牒,每年都有钱粮下发,虽然不多吧,总不至于再饿死人了,这事儿让天下人一看,嘿,这皇帝真不错,自己发达了还知道看顾族人,这在儒家,就叫“孝悌”!这不就长脸了吗?
也正是因为这条诏令的颁布,让李旭的身份就不一样了,以前说皇亲,也就是他们兄弟俩自己说说,现在可就不是了,录入宗正寺谱牒,那叫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即便关系再远,也是皇亲,在大唐,有个专有的名词,“袒免”,翻译成现代汉语,五服以外的远亲。
远亲也是亲!
你就不能打!
大唐律疏有规定,殴打皇家袒免亲,徒一年!
行嘞,杨铦你打李旭,这不是找事儿呢吗?
“何时殴打?”
“就在刚才。”
“何地殴打?”
“县衙门口?”
“何人作证?”
“县衙文吏、衙役,俱可作证。”
“可有外伤?”
“暂时没有”能有吗?就推了一把。
罗县令一看,这还说啥?就是你了!
“杨铦,你可有话要说?”
“我就推了一把算不得殴打”
这话你说了算么?
罗县令一看,事实清楚,案犯供认不讳,直接来了个当堂宣判。
“有洛阳李旭状告弘农杨氏杨铦殴打皇亲,事实俱在,不容抵赖,理应判罚杨铦徒一年。
却因杨铦生父乃是河南府法曹参军,官当、减、赎之后,罚铜二十斤!
限你三日之内,将二十斤铜钱送至河南县衙,否则严惩不贷!
定案,不得上告!”
案子结了,罗县令却不走,直勾勾地看着谢直,小子,一会儿你不会又回来吧?
谢直,那不能!只要没人惹我,我断然不会再麻烦县尊。
罗县令这才退堂。
谢直此时嘴角才泛起一丝笑意,终于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