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两个多月就能写完。也幸亏是抄,要是自己写,就杨云霄那水平能写120年都不一定能写完。
在加上自己的工作不忙,上班的时候也可以写一下,一天两万字问题不大,甚至能写的更多。
杨云霄把自己的时间安排满满的,自己每天都有进步,现在他很喜欢这种充实的感觉。
“以后回归到现实世界也不能那么颓废了。”杨云霄暗下决定。
虽然大家都为了生活在奔波,很苦很累,但是只要你想上进总会挤出时间读书锻炼,只要坚持下来,别的不能保证,最起码能改变自己的精气面貌。
“砰!”一声关门的声音,把沉浸在写书乐趣的杨云霄拉回现实。
“妈,你回来了!”杨云霄走出房间一看是林婉莹下班了,不知不觉写了大约四个小时的小说了。
以前看小说上瘾,现在写小说,准确的说是抄小说也上瘾了。现在把诛仙默写一遍竟然有不一样的感受,对整本书的理解更深刻了,更有自己的见解了。
“元宵,怎么回来的这早?今晚想吃什么?”林婉莹把自己的外套和包挂在衣帽架上,换上拖鞋。
“今天请假跟着信哥去看IPSC的比赛了,看完比赛就回家了。”杨云霄没有告诉林婉莹赛场发生的事情,说了自己的老妈肯定担心。既然自己没事,何必再让老妈担忧呢?“妈,今晚我想吃馄饨还有烧鹅。”
“我去做混沌,你去楼下的张记去买烧鹅吧。”说着林婉莹走进厨房。
“好的,妈。我马上就去!”杨云霄换上鞋开门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