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25 姜还是老的辣  法爷永远是你大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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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的回归,在整座城市都掀起了一阵波澜。

很多贵族们安心下来,在德尔邦骑士团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城市中出现了很多让他们手足无措的事情。

特别是黄金之子的强势,他们对平民的爱护,让所有的贵族们都感觉浑身不自在。

因此他们迫切需要一只领头羊来稳定军心,将他们凝聚起来。

小约翰虽然是未来的城主,但现在他的声望和个人魅力和老约翰相比,还差得远。

罗兰在高高的魔法塔上,看着骑兵团霸气四射地回到城堡中,也看着远处在街边迎接老约翰的贵族们眉开眼笑。

他转身回到书桌前坐下,薇薇安还没有离开。

罗兰问道:“城主老约翰是一个怎样的人?”

薇薇安很乐意和罗兰多聊会天,她坐下来,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老约翰的事情说了出来。

老约翰现在大约四十七岁,是职业者枪骑兵,因为是职业者的关系,虽然年纪已经近五十,但看起来刚三十出头的模样。

为人性格刚强,与人发生矛盾很少退让。

另外因为本身职业的关系,老约翰是个骑兵主义至上者。

在他看来,骑士才是最强的兵种,所以他极力培养骑兵,但他和其它领主喜欢重骑兵的风格不同,他走轻骑兵路线,除了配备有骑枪之外,还配有单手剑,一把手弩和许些弩矢作为副武器。

至于什么步兵和弓兵,在他看来,都是守城作用大些,以及攻城时收尾用的。

至于骑兵怎么攻城利用轻骑兵的机动性,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战略性把城一围,断水断粮,不出三个月,任何城市都不攻自破。

这就是老约翰的战争手段。

因为战争理念上的领先一步,他对外征伐时从未失败过,因此在霍莱汶国内的名望颇大。

而且在德尔邦城中,他的意志会被贯彻地相当到位。

嗯听起来是个麻烦的人。

罗兰觉得这位老约翰回来后,他们这四名还待在德尔邦城的玩家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事实上,罗兰的直觉很正确。

在凯旋宴之后,已经深夜。

但城堡依然灯火通明。

这次老约翰对外战争依然获得了胜利,带回来了大量的战利品,也就是说,德尔邦城又富了一次。

在二楼的卧室中,老约翰穿着宽松的睡衣,坐在椅子上。小约翰和相貌和他有八成相似,只是老约翰显得更成熟些。

而小约翰则坐在他的对面,且显得有些不自在。

“具体情况我也已经听说了。”老约翰喝了口果酒,微笑道:“你做得很好,面对着四名不死不灭的职业者,你按捺住自己的怒火,没有乱来,很不错。”

本来小约翰还有些担心父亲会责怪自己不够强硬,没有想到却是得到了赞赏,这让他松了口气。

“那么,你对那四名黄金之的性格,都有多少了解。”

“贝塔已经离开德尔邦城,暂且就不说了。罗兰是施法者,很典型的施法者,成天研究魔法,几乎很少见他出来,性格也偏善良向。”顿了一下,小约翰也喝了口酒润润嘴,然后继续说道:“至于霍克和林克,这两人性格相当野蛮冲动,我怀疑他们在黄金之子中,地位也是比较低下的那种,而且他们上次被我邀请的时候,两人明显以罗兰马首是瞻。”

老约翰点点头。

小约翰继续说道:“至于生命牧师杰特,也和罗兰差不多,天天待在生命神殿中祈祷,偶尔会和生命神殿的牧师们去布施,也是一个可以预料行动方式的人。只是他们四人异常团结,很个逐个击破。”

老约翰拿着酒杯,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会,又问道:“你见过女性的黄金之子吗?”

“暂时没有。”

老约翰慢悠悠地说道:“我在想,如果我们和女性黄金之子欢好,生下来的后代,是不是也会不死不灭?”

小约翰神情一愣,然后便是佩服,父亲考虑问题的角度,果然和自己这种年轻人不同,角度相当刁钻。

贵族很看重血脉传承,而且很喜欢优化家族血脉,所以什么精灵啊,狐人啊,魅魔啊,都是他们心头好。

“有男性的黄金之子,必定也会有女性的黄金之子。你明天就带一支骑兵小队,去别的城市逛逛,想办法弄一两个女性黄金之子回来,不管什么手段,弄回来就行。”

小约翰有些为难:“她们不死不灭,抓起来很麻烦。”

“那就骗啊,要么就用金币砸她们脸上,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感性且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只要用心下些功夫,总能骗到一两个。”

小约翰站起来,表示受教。

等儿子离开卧室后,老约翰站了起来,他打开书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份刚收到的羊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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