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衣服,然后有些忐忑的坐在黑衣人的对面。
这黑衣人当然是温文,他拿出一个带着粉色猫耳的保温杯,倒了一杯暗红色的酒水推到冯睿星的身前。
“这里比较简陋,只有拿这种东西招待你了。”
冯睿星喝了一口,然后砸吧砸吧嘴,然后略有惊讶的看着温文。
酒一入喉,他就惊讶的看着温文。
他确认这酒的口感,和他刚才招待客户所用的酒水一样,而那一瓶酒的价格在七位数!
能把这样的酒,装在那么简陋的杯子里,这人应该不缺钱才对。
那他招纳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呢?
其实他不知道,温文看他喝酒,也有点嘴馋。
因为这是百味杯里面装过的最昂贵的一款酒。
如果温文想,他甚至能把这款酒当水喝。
但是,他知道这杯子里能倒出什么来,所以尽管他知道这酒水里不会掺杂任何的杂质,他也无法下口。
很多东西,你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吃了也就吃了,例如某些外卖、例如口嚼酒、例如无骨凤爪。
但当你亲眼看到了肮脏的后厨,看到了大妈咀嚼出来的
那就没法吃了。
等冯睿星放下酒杯,温文沉声说:“在你成为收容员以来,你没有来过收容所一次,这很不好,你应该积极一些。”
“你去过那个墓地,所以你应该知道,灾厄收容所并不是一个恐怖的组织,我希望你能真心的为收容所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