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扒手?我有见闻色  我在诸天修史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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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司马良只看到了一处,而且很快就被捕快给封了。

剧场们大多转成了武馆,只剩寥寥几个大剧院掌握在伶门手里,剩下的大多都是撂地卖艺。

还有大白天睡眼惺忪的揣着几件东西走进当铺的——这是盗墓的;一车车元青花拉来贩卖的——这是造假的;逮住一个生面孔纠缠不放的——这是骗子。

当然,这些江湖人里最普遍的两类,当属兼职人贩子的乞丐,和兼职情报贩子的小偷。

神京因为贵人多,谁家也不想丢小孩,所以乞丐被各大势力合力赶了个精光,所以只有小偷最多。

比如,手里攥着刀片,跟了司马良一条街的这位。

小偷当然也会与时俱进,在司马良的见闻色霸气视野里,这位三四十岁,手脚修长,明显有粗浅的国术底子。

“来碗炸酱面,大碗宽条,酱卤,再来一盘猪头肉。”

司马良进了家馆子,背的包随手往桌子上一撇,就去了柜台。

“要酒么您?”柜台一边记着菜单,一边偷偷的给司马良使眼色。

“给我拿瓶啤的,现在就要。”

手里捏了酒瓶子,转身一掷,正砸在拎包正要往外跑的小偷身上。

“我不会喝酒,但是会见闻色霸气。”司马良回到座位,低头对趴在地上的小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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