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的速度慢了一些,可是一个多时辰过去,关于尉氏县的文书他也翻看了七七八八。
只见他将翻阅过的案卷分作两堆,一堆是随意的扔着,而另外一堆相对而言则是要整齐许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他重新翻阅那一堆整齐的文书的时候,他再一次的挑出来五份文书。
五份文书,对应的五个人,五种生意。他们唯一的共同点便是这五人都姓阎。
一人做绸缎生意,一人做文房四宝,一人乃是收粮的大户,一人为车马行的老板,还有一人乃是行商,至于做的什么营生,文书上并未标明。
说是并未标明可能并不准确,只是上面写的是稻草,这样一个答案,宋三思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的。
诚然,稻草声音是有人做,可是没有人会一次运送十辆大车的稻草出城。别的不说,单说是大车的费用,这些稻草便是贵上几倍售卖,那也是赚不回来的。
尤其是尉氏县本就是中原富庶之地,这生意着实有些古怪。
另外一个让他起疑的人便是那个绸缎生意的阎老板。
至于怀疑他的原因,也非常简单。那就是蔡明说过,他的弟弟小七是与一位阎老板做布庄生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