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8章 大熊罢(一)  重回八零年,赶山也是一种生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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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脚印,是只有硬底皮鞋才能踩出来的。

带有防滑的深条纹,而且后脚跟,是高出前面脚掌一块的!

别说是各个屯的屯民们,即使在县里,这种鞋的印记都很少见!

木雪离可能不知道咋回事,但是王安却是知道的!

因为这鞋特别贵!而且不但贵,还非常不好买到!

这是硬橡胶底的牛皮鞋,相当结实!只有军中高干子弟穿得比较多一点!

因为他们穿的,是单位发的!

像那些当官的或他们的孩子们穿的,大多是别人送的。

有钱人穿的,那才是买的!

一双鞋,需要花掉正式职工的两个月工资!而且还不够,需要再添点!

所以说,普通人怎么穿?以县里人的收入水平怎么穿?

这也是当初王安卖活狍子时,看到买狍子的年轻人,他那穿着打扮,为什么说是多么的有派!

而且价格还敢要那么高,虽然做好了对方讲价的心理准备,但无疑不是相信对方的财力会很牛逼!

因为那年轻人的穿着打扮,就已经告诉大家了:我,不差钱儿!

这种皮鞋,也叫军勾。

注意,是正儿八经的军勾,这年代,没假的军勾!

没听说,也不存在“高仿”!“高仿”这個词,只有南方地区零星半点的才刚刚出现!

这鞋前面脚趾处,在两层牛皮里夹着一层钢板,并且这鞋整体很沉,其实不咋适合赶山穿!

木雪离仔细端详后,发出疑问:“姐夫,这是什么鞋印?感觉很高级的样子呢?”

王安看木雪离一副好奇的表情,回答道:“这是皮鞋的脚印,县城里有人穿这种鞋!”

木雪离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两人继续掐踪赶路。

两人不知道又走了多久,大黑闻了闻一棵明显被大熊罢蹭过后,留下棕毛的树,又开声狂吠起来。

紧接着,仨狗就窜了出去。

两人瞬间面色凝重,因为活着的大熊罢,两人还没见过长啥样呢!

只是听说,那玩意儿老大了,又大又凶狠,在这山里,基本就是无敌的存在,大爪子都不愿意与其正面交锋!

两人跟着仨狗开始飞奔起来,只是人连野猪都跑不过,就更甭提撵狗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仨狗就没影了,两人的脚步,却是丝毫不敢减慢,因为黑瞎子或者大熊罢杀狗,那就像人杀小鸡小鸭一般简单!

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反正两人都是累的气喘吁吁,像拉灶坑的风匣一样,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而在两人看不见的地方,仨狗已经把大熊罢围了起来,只是哪只狗都不敢上前撕咬,都在3米外狂吠。

大熊罢的脸上,似是被利器所伤,三道血印子异常显眼,跟孙大疤瘌脸上的三道疤瘌非常像。

距离大熊罢五六百米的地方,还躺着三个人,也不知是死是活,不过仨人脑袋都是完好的,也算万幸!

有两人上身的后背棉衣,已经撕开漏了很多棉花,另外一个人的腿上有血渗出,伤势啥样也不清楚。

而大熊罢看都不看仨狗一眼,直接就是个无视,依旧坐在那吃着什么东西,吃的似乎还挺香。

仔细一看,前爪拿着的东西,分明是平时很常见的布面袋子,只不过被大熊罢撕扯碎了。

而大熊罢吃的,就是城里常见,农村也偶尔能见到的白面馒头!

过了一会儿,大熊罢抬起脑袋对着天空嗅了嗅,似乎是发现了什么,布袋子也不要了,直接就向远处跑去,跑的还挺快。

不过明显能看到这大熊罢,似乎受伤也不轻,脖子上,身上,也是血迹斑斑!

受伤最重的,好像是左前腿,有一块皮被掀开了,里面血肉模糊,跑起来都一瘸一拐的。

受伤的凶兽都是如此,只要发现危险,第一时间要做的事情,就是跑,绝对不会去跟对方战斗!

不然以大熊罢这种山里顶尖战力的存在,即使闻到人的气味,那也是直接无视!

除非是被枪伤到了,最后却跑掉的那种,知道枪的厉害,只要闻到人或火药气味,绝不迎战,立即远遁!

成为名副其实的“枪漏子”,当然不仅熊罢和黑瞎子,其它山牲口都是如此!

只要第一次开枪打中了,轻伤可能影响不大,要是让它们受伤严重,最后却没死!

那么下次再想打,那困难程度是无法形容的,别说是打,简直就是踪影难寻!

就是个跑,各种跑,远远的闻到人的气味儿或者火药味,直接就跑没影了!

除非多人群狗打仗围,不然想打死它,那是真的很难!

仨狗边狂吠着,边跟着大熊罢,时不时的还回头看一眼。

似乎在看主人咋还不过来,心里好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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