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就是这么对半分账的。
所以如果院线方不参与电影投资。
那么最后院线方只拿电影在香江影市票房的四成,搁目前的香江电影圈是很正常的。
当然了。
电影的所有版权,诸如外埠发行权,肯定也是要被院线方给拿走的。
并且这些版权的收益,往往比电影在香江的票房收益还多。
不过对于这些版权,本来林步武暂时也没有实力染指。
所以被拿走,跟不被拿走。
实际区别对现在的林步武来说不大。
而且【僵尸先生】在电影版权的这个方面,还有些模糊。
因为【僵尸先生】是洪金饱投资的电影。
而洪金饱又是嘉和的人,但电影又是在邵氏院线放映的。
这是一笔糊涂账。
说不定【僵尸先生】在香江的发行放映是由邵氏院线主持。
但等电影票房红火起来后。
【僵尸先生】的海外发行放映,就被嘉和给拿去了。
这都是很有可能的。
现在考虑这些也没用。
而且那是以后的事情了,起码也是【僵尸先生】香江放映结束后,才要考虑的。
现在摆在林步武和九叔林振英眼前的,就是【僵尸先生】在香江本埠影市的票房成绩。
那么按照只上映十天的时间,和610万港币的预计票房,来计算【僵尸先生】的票房的话。
【僵尸先生】最终的制片方六成票房收益,将高达366万港币。
刨除成本的220万港币,还有林步武百分之十的61万港币票房分成。
最后【僵尸先生】制片方的净利润,将是85万港币。
也就是百分之三十八点六的收益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