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不争:
“怎么又用嘴,到底是从哪儿学的?”
明明一爪子就能把兔子拍的骨骼断裂,偏偏要去用嘴巴抓那一丝不可能。
她倒是没有朝果宓身上想过,因为她们遇见的时候,果宓是用爪子在湖里拍鱼的。
她认为果宓非常擅长使用自己的爪子!
殊不知果宓觉得头很重,重到抬不起来了。
想要意识到自己长久以来的习惯是个错误是很难的,小熊习惯了用嘴也不会想到用爪子会更方便。
小家伙只能归功于自己不小心,于是一再尝试。
一次,两次,三次……
第四次的时候,不远处甚至有兔子敢钻出洞高高站着身体,竖着耳朵看他们,嘴巴鼻头抖动着,发出“噗噗”的声音。
看起来就像是嘲笑。
两只小熊也终于意识到这个方法可能没办法帮他们抓住兔子。
他们只能放弃它,另用他法。
又尝试了很多办法,但跑不过兔子,最后大多数都已眼睁睁看着它们逃回动力作为结尾。
追赶了一下午,鱼骨忍不住泄气了,气喘吁吁地躺在地上歇息。
他现在不止又累又饿,而且还很渴。
鲑鱼也很累,到这个时候她和鱼骨满脑子都只有果宓。
要是果宓在的话,她一定会有办法抓到兔子的。
看着远处猖狂蹦跳的兔子,一会儿窜出洞,一会儿又跑进窝里,鲑鱼突然觉得它们和果宓狩猎的驯鹿也不是那么像,还有另一种动物和它们更像!
那就是地松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