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要不我们合伙,开一个艺术品拍卖公司……”
戴恒新解释了好半天,说是拍卖公司可以将很多东西过明路,这样一来肖迎春也可以将东西出手而没有危险。
当然还有一条路子,就是这些东西可以在海外卖。
然而这些东西怎么出国呢?
偷渡?
那可是犯法的。
肖迎春听了戴恒新的话以后,却像是被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对啊,这些东西还能出国啊!
别人不行,自己是可以的。
因为自己有时空超市系统,能将古董文物都给存在里头……
不过戴恒新这里也可以合伙开公司。
肖迎春想了想,一脸认真:“第一,我不会管理公司,第二我也不清楚这种公司需要怎么做。如果合作,我们该怎么合作?”
戴恒新一听肖迎春松动,立刻大喜:“这事儿我来办,你只需要负责提供东西就行。”
接下来说的就是分成。
戴恒新的想法很简单:“东西拍卖出来的钱款,除了按照惯例应该给拍卖公司的佣金,货款都归你。”
就相当于:肖迎春的古董都只是寻常外人提供的,该给外人多少,就给肖迎春多少。
“至于拍卖公司的分红,则按照我们后续的盈利和各自的股份来分。”
可戴恒新又提出了新的想法:“如果要把公司做大,我的底子不够,还需要拉人进来。”
“不是为了让对方出钱,而是对方的圈子,以及他背后的后台。”
肖迎春点头:“行。但是人必须可靠。”
“那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