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九十四章白狐  锦鲤养女跃农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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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儿子大鱼大肉穿绫罗。

久而久之,就宠坏了!

罗志幼时倒也聪明伶俐,念书念的好,尽管家贫依然被一个财主看重他的资质,于是将自家女儿许给了他,只待他考上秀才就成亲。

可是罗志不知被宠坏了还是怎么的,长大后读书也不认真,还跟着狐朋狗友学会了留恋烟花地。

更是考了三次才好不容易中了童生。

中了童生后于氏的尾巴翘上天,坚信儿子以后能中秀才中状元,甚至连那财主的女儿也不放在眼里,动辄就是财主女儿高攀了。

财主也不是吃素的,直接和罗家解除婚约了。

于氏也不急,积极向家世更好的人家推销儿子。

别说,还真有里正家动了心,想把小女儿许给罗志。

却被一个怀里抱孩子的烟花女子堵门作没了,烟花女称孩子是罗志的。

这下子在全县炸了锅,一个读书人还没有考取任何功名,就流连烟花地,而且还弄出了私生子,这谁家敢把闺女许给他。

罗志在家乡坏了名声,那烟花女子又穷追不舍。

这时于氏忽然想起,夫君还在时,夫君的同窗宁邝在家里喝酒,说下若妻子肚子里是女儿就许给罗家儿子的玩笑话。

于是带着罗志寻到淮城宁家。

从前于氏是看不上宁家的,嫌宁家家世低,宁邝只是个芝麻绿豆官。

但现在则不同。

反正在老家已经坏了名声婚事受损,还有个私生子,还不如去淮城和宁家结亲。

以后若是自家儿子中举成了大官,休妻另娶高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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