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老板右手撑着圆圆的脑袋,身子斜放在桌子上,双眼盯着炉火。
茶壶冒着雾气好一会了,满壶的水,烧干了三分之一。
没有一个过往的客人,茶馆很冷清。没钱赚,他也懒得起身。
哒哒哒,官道上,五十余骑,挥鞭纵马,扬起一阵泥土灰尘。
茶博士听到马蹄声,顿时惊起,期待着看着,又有些害怕。
吁——
整个旗队,整齐划一的停下。
老板很惊讶,这些人都穿着锦衣官靴,气势不凡,为首的竟然是一個少年模样,和他家里的儿子,差不多年纪。
要是他儿子有这种成就,自己现在死了也值了。
“上茶!”少年轻声道,没有为官的盛气凌人,像一个农夫家里老实本分的少年。就是长相太过俊美,像戏台上的小生。
“好咧!”声音柔和,喜悦。老板开了几十年的茶馆,南来北往的客商、江湖豪杰,见多了。看少年温和的气质,少不了茶钱,干劲十足。
少年还未坐下,花手立马拿着抹布将桌椅差了一遍。
等少年坐下,又打来一盆清水,从兜里掏出干净的丝巾。“大人,擦擦脸。”
赵启笑着接过,柔声道:“花手,你现在是锦衣卫,不必如此。”
花手沉默,只是做着自己该做得事情。
曾经的大盗,摇身一变,成了锦衣卫,还是红人赵启的心腹,羡煞旁人。
易容成周全的人,就是他。因此,知道赵启的秘密。本以为会兔死狗烹,埋尸山野。却不料,赵启收他成为心腹。
他清晰地记得,穿上锦衣回家,家里的老母亲眼泪汪汪,喜极而泣,直说祖宗显灵。
后来,周府与他相好的,也被赵启捞了出来,两情相悦的两人,终成眷属。花手很感恩,办事尽心尽力,哪怕旁边楚修老是说他奴颜屈膝。
赵启将脸上的灰尘擦拭干净,清水不冷不热,让他神清气爽,放下丝巾,对楚修问道:“还有多远?”
楚修道:“还有半天的路程!”
赵启点了点头。
花手仔细将丝巾洗干净,拧干水,放进行囊里。又将水盆端走。
老板忙得不亦乐乎,不停的举手蹭干头上的汗水。好在这群官爷没有催促。
迈着轻快的脚步,稳稳地提着水壶。每一桌都要上茶。
这群官爷,除了少年那一桌,其他人都板着脸,不苟言笑,眼神像冰块,
老板在人群中穿梭,身子突然发冷,似乎温度都下降了。
上完茶水,老板已经不觉间,汗流浃背。他想大口喘气,却怕惊扰了官爷。
赵启瞟了他一眼,喝了一杯粗茶,这样的茶馆只有粗茶,笑道:“茶不错,赏!”
老板听到声音,冰冷僵硬的身子,有了温度,恢复了知觉。像从冰天雪地里走了一遭,回到火炉旁。
花手递了一锭银子,见他不敢接,直接放在老板手中,包住他的手背,让他拿稳了银子。
银子很重。足够家里花费半年的,老板忍不住咬了一口,笑了笑,瞅了一眼赵启,又去烧水了。
没有再添水,因为用不着。
除了赵启喝了一杯,其他人都没有动。
这群身穿斗牛服的锦衣卫,与众不同。这是万松亲自训练的杀人机器,专门用来对付江湖豪杰的利刃。
他们不管审讯,不会查案。
他们只会杀人,也擅长杀人。
歇了会,身子轻松些。一口气赶路也不是不可以,久居京城的少爷,哪里经历过这样风餐露宿。
京城,建安街,怡香阁。
赵天霸兴高采烈地与几位千户畅饮,自从知道家底子翻了一番,消费水平大幅度的提升。
四个千户,八个佳丽作陪,罕见山珍满满一桌。
高源看着他的得意劲,揶揄道:“老赵,你在京城逍遥快活,让小启打生打死,也不脸红。”
赵天霸哼了一声,“这不是应该的吗,年轻人就应该奋斗。”
冯定武道:“江湖险恶,真要有差池,后悔也来不及。”
聂无欢道:“的确,哪里去找这样能捞钱的后辈。”
说道捞钱,赵天霸有些心塞,翻遍了宅子,一个多余的铜板都没找到,故作轻松地问道:“老聂,这次得了多少?”
聂无欢淡然道:“分了几千两,小启送了三万。”
“三万!!”赵天霸大呼小叫。
高源觉得有趣,淡然道:“我也得了三万,老冯,你呢?”
冯定武笑道:“都是一样,小启不会厚此薄彼。当然,跟老赵没法比!”
“哈哈哈,那是。”
高源的笑声让赵天霸感觉非常可恶。手指不自觉得用力,旁边的佳丽痛得龇牙咧嘴。
聂无欢道:“万大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起这个事情,几人都仔细思考。三位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