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10点47分,距委托超时3小时13分】
夜莺酒吧是一个热闹的夜店,大功率音响迸发出的金属摇滚乐在门口都能听见,大门墙上布置着紫粉色的霓虹灯,光流交织间绘成了女性身体的形状。
酒吧门口有两个鹰爪会的暴徒,长得五大三粗,口袋里鼓鼓的,显然是放了枪,但凡遇到什么事,他们随时准备给人放血。
两人的目光在进门的客人脸上扫视着,突然,其中一人拦住了一个戴眼镜的矮小少年。
他上下打量着KK:“混哪的?怎么没见过你?”
KK不耐烦地说:“狼袭的。”
暴徒先是色变,眼神又变得戏谑:“狼袭的?就你这矮子?吹牛也不打草稿,滚!”
KK摘掉眼镜,那双冷冽黑眸闪过狼一般的凶光:“大姐头最近带我们在附近干人,我听说夜莺酒吧的酒不错,都是从车队那里抢来的好酒,想着来光顾一次。”
“你挺有种啊,小子,敢拦我?我*文明滨河*的,你老大鲁本知道你这么拽吗?是不是非得我把兄弟们全喊来,你才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麻烦?!”
迎着KK冷酷的目光,再配合「狼袭」的名号,暴徒心里有些发虚。
他和同伴对视,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意思——算了,都是看门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暴徒用安检仪扫描了KK的身体,没发现什么东西,就给他让道,瓮声瓮气说:“老哥玩开心点,别惹事啊。”
KK重新戴上眼镜,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不多时,苏默的声音从通讯器传来:“说真的,月斯卡欠你一座小金人,你是真的能演。”
KK压低声音讪讪笑道:“我个子小,打架也很菜,如果不学会虚张声势,在边陲根本混不下去。”
KK穿过长廊,来到舞池区。
这里光影交错,人头攒动,重金属乐不断轰击着人的耳膜,各式各样的年轻男女聚集在舞池里摇头晃脑。
不少人边晃边翻白眼流口水,神志不清,一看就是药嗑多了,周围还不断有毒虫药贩穿行。
边陲是暴力团体自治的城区,没有治安部队,这些毒虫也不必遮遮掩掩,手中光明正大拿着货,见人就问要不要嗨。
KK踩上一张空桌子,跟着节奏摇晃,很自然地融入其中,丝毫不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