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擂台。
三千界。
大汉冠军侯霍去病手持长枪,如过关闯将一般,又连续击败了数十个来自不同天地的至强者。
直战的周遭天地遍布法宝碎片,尸骸繁多,遗留下的法则之力仍在继续交手。
这时。
远处天际。
一缕缕墨色弥漫,几乎是以眨眼的时间,就已经蔓延到整个空间。
这一刻,天地呈现出水墨色。
惟有冠军侯霍去病,呈白色,看起来分外诡异。
“斩”
冠军侯霍去病长枪一挥,数百丈高的枪芒斩出。
“斗转星移”
远处天际,一身穿武将盔甲的文人出现,轻声自语间,枪芒消失不见。
当再一次出现时,竟诡异的出现在冠军侯霍去病的身后。
冠军侯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转身,一拳打出。
“轰隆隆”
当枪芒崩溃四散以后,冠军侯霍去病转过身,凝视着远处正在向自己走来的那人,笑着说道:
“有趣,这似乎是文道秘术,不,其中还夹杂着些许法则之力。”
“你是哪朝的人?报上名来。”
自他踏入登仙路以后,所需之敌,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正统的万族修士,手段厉害,神通秘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乃是三千界的本土生灵。
而第二类,便是进入三千界玩耍的历朝历代将士,大臣,帝王们了。
这一类人,手段繁多,要是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阴沟里翻船。
但对霍去病而言,战的痛快才是最重要的。
“踏踏踏”
只见那武将行走间,一缕缕文气,化作一朵朵莲花,出现在武将脚下。
数息后,武将来到冠军侯霍去病身前十米之地,停了下来,礼貌道:
“大明,正统朝,于谦,见过冠军侯。”
当听到这一次的对手乃是赫赫有名的于谦,冠军侯霍去病轻笑道:
“大汉,元狩朝,霍去病。”
“我舅舅很是钦佩你,时常在我耳边说你的事迹,很想与你把酒言欢一场。”
“可惜,一直未能如愿。”
于谦拱了拱手,说道:
“若是能与卫青大将军把酒言欢,亦是人生一大幸事。”
“冠军侯厮杀许久,想必法力所剩无几,不若休息一会?”
倘若遇到的是遗臭万年的奸臣,于谦绝不会讲君子之风。
但巧了,他对冠军侯霍去病,这位大汉名将,也很是钦佩。
况且,这又不是各朝代厮杀,就是相当于玩乐一般的历练,何必不择手段?
冠军侯霍去病愣了一下后,取下盔甲,只穿着单薄的衣裳,又取出几坛御酒来,说道:
“休息就免了,来来来,你我饮酒一场,也算是我替舅舅得偿所愿。”
“这可是武帝陛下御赐的美酒,乃是数万种天材地宝所酿造,整个大汉都只有一百坛。”
“翼德好酒,却也只能叫上云长,子龙,一起去寻昭烈帝,才能喝上那么一小杯。”
说着,冠军侯用手小小的比划了一下。
于谦也是好酒之人,一闻到那御酒的味道,就知晓这美酒即便是在大明,也属于稀世之宝。
索性把盔甲放到旁边,只穿着文人衣裳,坐在霍去病对面,说道:
“既然冠军侯诚心相邀,我若拒绝,只怕是有些畏首畏尾了。”
“早就听闻,汉武帝将冠军侯当亲儿子一般宠爱,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啊。”
整个大汉朝,只有一百坛,而冠军侯霍去病随手一拿,就是七坛。
再想想张飞,关云长,赵子龙,这三位汉昭烈帝的结拜兄弟都没有。
可想而知,冠军侯在汉武帝心中,或者说,在大汉一朝的地位,有多高。
冠军侯霍去病闻言,大笑几声,直接抱起一坛美酒,饮下腹中。
少顷,随手将空空如也的美酒一扔,说道:
“于少保,你可莫要造谣,什么陛下亲儿子,我乃是大汉冠军侯,是臣,不是皇子,太子。”
“说起来,你如今还在明朝,我倒是颇为不解。”
“何不学淮阴侯?去其他朝代?以你之才,必然能得到重用才对。”
得益于自家舅舅,霍去病对这位于谦,于少保的生平,都快能倒背如流了。
考中辛丑科进士,授监察御史,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有功,得到明宣宗的赏识和重用。
升任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体察民情,勤于谏言,赈济灾民,修筑堤坝,安置流亡,受到百姓的爱戴和宗室的推崇。
土木堡之变时,于谦留守京师,担任兵部尚书,全权负责筹划京师防御。
朝堂上坚决反对南迁之议,组织百万军民抵御瓦剌也先的进攻,并指挥明军取得京师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