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想自己的狗子被猎狗人捕杀,就一定会给它进行身份标识。”
霍尔兹点点头:“是的,我确实在它的残骸上,发现了身份晶片。”
说着。
他从投影台上,拿出一个透明袋子。
袋子里面,装着一个大约婴儿小拇指大小、圆柱形的透明电子晶体。
这玩意,不是gps定位装置,但是储存着狗子的一些基本信息。
如果捕狗队抓到了它,通过机器扫描,就知道这狗子有主人,会联系主人带回去,如果离得远,主人还需要缴纳一笔找失费。
这个发现,让老亨特几人十分兴奋!
“狗主人是谁?”
霍尔兹表情古怪:“麦克·史密斯...这狗,就是他自己的。”
“很正常。”,迪恩呵呵一笑:“如果你们是狗子的主人,为了帮自己狗子报仇,会故意将尸体跪在狗子埋尸地,然后还不取走狗子体内的身份芯片吗?”
这不就等于不打自招吗?
一般的罪犯,或许会犯下这种错误。
但一个可以在人身上,施展上百道深浅不一的刑罚,还不致命的人,绝对不会犯下这种错误。
因为在解剖学上有所成就的人,都会被迫养成一些很不错的习惯。
诸如:细节、精准、观察细致等等!
所以一开始,迪恩就觉得,凶手并不是狗主人。
霍尔兹也不傻。
他听到迪恩的话,原本有些得意的神色,嘎嘣一下就垮掉了。
他丢回袋子,叹了口气:“好吧,确实是这样,但是这种凶手,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情,那种没有人性的折磨,也不是假的,这种疯狂,我只在一些极端邪教份子身上听到过。”
邪教份子!
迪恩想到麦克·史密斯身上古老刑具留下的老旧伤痕,心中一动,开口道:“霍尔兹,你说麦克·史密斯本身,会不会就是某个邪教份子,所以他身上才会有这么多老旧伤痕,直到他因为某件事情,触犯了教规,最后被愤怒的同伴,进行了惩罚?”
霍尔兹摇摇头,解释道:
“迪恩,现代邪教,为了认同感,往往会在身体某个部位,刻下独特的纹身印记,但是麦克·史密斯身上,只有密密麻麻的伤疤,却没有纹身的痕迹!”
迪恩摇头:“霍尔兹,你错了,伤疤,就是最好的纹身!”
“这样吧,你可以在鉴证科这边找找有没有相关信息,我带着伙计们去麦克·史密斯的住处查看一番,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我有预感,这个桉子,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麻烦。”
霍尔兹有些失落地点点头。
他发现自己和迪恩比前来,真的只是个超低配版。
离开鉴证科。
众人兵分两路。
老亨特带着罗伯特,去麦克·史密斯教学过的学校,找到他的几个研究生学员,进行询问和了解麦克·史密斯的情况。
迪恩则带着哈里,开车直奔麦克·史密斯位于洛杉矶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