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爱到骨血  清风晚晚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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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美珠见宋清晚看到自己有些许呆愣,本就弯弯的笑眼更是得意地眯成了一条缝儿,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本姑娘一时兴起来宠幸你了。”

宋清晚想回答意外,很惊,不喜。

但她怕自己就这么“亡命”于白氏魔爪之下,只好作罢。

言简意赅地坦诚交代,“我今晚要搬去年家老宅。”

这回轮到白美珠意外了,同样的很惊,不喜。

“你想好了?”

“没想好。”

“那你就这么草率啊?”

“美珠姐,我觉得我以前就是想得太好了,考虑这个,顾虑那个,唯独亏待了我自己,也伤了你们的心。

有时候去做一件事情,能什么都不想,随心而定,才是生活的最好状态。不是吗?”

白美珠哑然,说得没错。可人生在世,又有几许人能够做到?就算做到,结局也很难如愿吧。

“你觉得你们之间能解得了这心结?走多远?”

“我不知道。”宋清晚靠在柔软的座椅上。

白美珠看着眼前一直面对感情小心翼翼的女子,突然间选择这样干脆的义无反顾。也不知这份舍命的勇敢是错是对?

当初她和白皓宇回国与蓝琳芝斡旋。那个贪得无厌的女人抢人家老公,逼走原配,可费尽心机勾引的男人,半份遗嘱里没有留给她一分钱。

狗急跳墙下让十年前被她赶走的孩子回去帮她和股东们争夺遗产,活该她不会“下蛋”。

他们兄妹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终于扭转局势,白皓宇坐上了白氏影业总裁的位置。没来得及和远在法国的妹妹叔叔分享喜悦,就接到了妹妹打来的电话,说她已经身在国内,准备拍电影。

多好的事情啊!

但人生哪能那么顺人心意?

虽然才两年的分离,但平时各忙各的他们都很少联系。她以为他们在地球的这一端辛苦努力打拼,而他们在地球的那一半正常生活学习,马上成功后就可以开心相聚。

但当她兴冲冲地见到两年未见的妹妹时,宋清晚那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可真是把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吓坏了。

本就纤瘦的身材更加单薄得可怜,面色惨淡,整个人有气无力的像个纸片人。

她当时弱弱地问了一句:“清晚,你不会……沾染上那些不好的东西了吧?”

宋清晚回答她:“是沾染了不好的东西,不过应该不是你脑袋中想象的那个……”

原来不是毒品,是爱情。

可这等神圣伟大的美好降临,对于她们这样的人来说,不一定是恩赐。

童年的阴影经历告诉她们,你不配。

就算把多好的东西送来跟前,到她们这里都会变成不能承受之重担。

不敢要的!

白美珠罕见地一脸严肃,“不行,我得给埃德蒙教授打个电话。”从包里拿出手机,却被一只白皙的手拦住。

“美珠姐,我和你说说我和他的故事吧?”

宋清晚平静地开口道:“说实话,我选择和他在一起时很不纯粹。

只是因为在异国他乡的落寞孤单,突然出现了一个同伴。

又恰好在合适的时间地点遇见,就这么让他顺理成章地进入了我的生活。

我从来不懂得爱,对他也只是喜欢,有他可以没他也行。

他对于我来说一直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可是慢慢我发现,我开始离不开他,也不知道是否算已经拥有,就每天战战兢兢地害怕失去。

他是树梢顶端的阳春白雪,我却渐渐地化作土表污泥,变得肮脏不已,龌龊不堪。

遇到他之前,我觉得我还算是傲慢的。哪怕被人欺负,被人嘲笑,被人侮辱,我都有自己那独树一帜的倔强清高。

我努力赚钱,我拼命生活。

你凭什么瞧不起?我更没什么可丢人。

可是,遇到他之后,我骨子里的自卑和狼狈倾泻而出。

又恰好与他成为鲜明的对比。

我讨厌他有时身上显露出的富家公子的气质。

我讨厌他经常对所有事情不屑一顾的态度。

我讨厌他总是逼我做我不喜欢的决定。

我们偶尔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冷战,大多因为钱,家庭,成长环境造成的差别观念。

我们在一起肯定没有未来,彼此只是贪图一时享乐而已。

又是这样一位皮相好看腰缠万贯的英俊美男,何乐而不为?

我费劲心机找了这些不喜欢他的理由,其实都只是为了能有继续和他在一起的借口。

现在的我才清楚地意识到他对于我来说有多重要。

是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完整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全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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