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普通人伪装成黑帮老大的难度,就在于他们不可能弄到好车好西装和保镖,他们要是有本事弄到这些东西,他们早就可以当上黑帮老大了。
但是布鲁斯不一样,他是个脑子有病的富豪,非要在自己的种族之外再找一个职业,普通人做不到的事,他想做到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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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布鲁斯的计划就是,先观察黑帮老大的行为举止和外貌打扮,然后扮成他们,混入其中。
他会升起这个念头,其实是因为,在贫民窟的那许多天当中,他发现,哥谭的黑帮实在是太多了,大小头目数不胜数,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记下那么多张脸。
又因为黑帮的人事变动速度很快,今天你是个统治了三条街区的大头目,第二天你就被干掉了,可能这个时候,隔壁街区的黑帮老大都还不知道呢,夜总会和公馆的保镖怎么可能知道?
而之所以还需要观察,是因为,之前,布鲁斯觉得,不同阶层大一帮成员可能会在外貌条件上有很大的差别,所以需要细细记下每一处不同,以方便自己以后认人。
但是现在,因为黑帮头目们对于教父的狂热痴迷,他们从外形上已经无限接近于一致了,大家都是黑西装加皮鞋,十二家族的成员在多加一支红罂粟,那不是只要穿成这样,就能和任何一个阶层的成员对话?
“一个计划在我的脑子里逐渐成型,但我知道,要完成这个惊天骗局,还需要很多的因素,而有一个地方,能够让我完美的实现这个计划,为此,我必须得找到一个人……”
日历又被撕去了一张,距离交作业的日期还剩了不到一天,但此时,布鲁斯文思泉涌,在他的笔下勾勒出的单词当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詹姆斯·戈登”。
“詹姆斯向来是我的好帮手,而这一次,我希望他能够配合我的计划……”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我找上他,并对他说,让他逮捕我的时候,他脸上那吃惊的表情,但我能够理解他,他一定觉得我又发了疯,但其实,这是我计划最重要的一环……”
越过布鲁斯嘴角的微笑,他的对面,是戈登无比吃惊的表情,他瞪大了眼睛说:“你说什么?让我逮捕你???你……”
“等一下,布鲁斯,我们好好谈谈……”戈登走上了前拍了一下布鲁斯的肩膀说:我知道,你之前受了很大的刺激,但是呢,有些事情需要循序渐进,你还年轻,不要走上弯路……”
“不,詹姆斯,听我说。”布鲁斯非常冷静的看着戈登说:“假如我被逮捕了,我会被关到监狱里去吗?”
戈登的动作僵硬了一下,他说:“不管你会不会……好吧,你应该不会被关到监狱里,你是个精神病人,拥有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检测报告,所以你应该会被关到精神病院。”
“那么哥谭最有名的精神病院是哪个?”布鲁斯问道。
“当然是阿卡姆疯人院……等等,你要去阿卡姆疯人院?你去那里干嘛?那里没有你的病友,只有一群不愿意出院的黑帮老大……”
“我就是要去找那些黑帮老大。”
最后。戈登还是帮了这个忙,布鲁斯如愿以偿的以一个伪装身份,被审判,然后又被关进了阿卡姆精神病院。
再次站在这个医院的走廊当中,布鲁斯已是完全不同的心态了,上一次他在这实习的时候,他眼睁睁的看着席勒把一所原本还算正常的精神病医院,变成了黑帮老大的聚会公馆。
那个时候,他也和这些黑帮老大们打过交道,但是那时候,他非常固执的认为,和这群罪犯没什么好看的,他会和他们说话,也只是虚与委蛇而已。
但是现在,他站在阿卡姆疯人院门前,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皮鞋擦得光可照人。
下车、跺脚、整领带,进门快步往前走,进入房间,点燃雪茄,坐到椅子上,先吐烟雾,布鲁斯还没等说话,一个同样打扮的黑帮老大就走了过来说:“这可是好货啊,伙计,哪来的?该不会是12月之前的那批货吧?”
布鲁斯的手指轻轻摩擦了一下雪茄的侧面,说:“不是走私货,多花了点钱而已。”
旁边的人挑了一下眉,坐到了布鲁斯旁边的椅子上,布鲁斯戴着一个面具,但是从他脖颈处还没好的伤疤能够看出,他应该遭遇过严重的烧伤。
“我叫哈里森,东区的渔人港是我的地盘,你来自哪里?进来又是想找谁的?”
“你可以叫我火柴马龙,我的地盘距离韦恩大厦不远,当然,跟南区也有点关系,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找谁,而是为了谈一笔生意……·
布鲁斯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因此神态语气毫无破绽,那个叫哈里森的人眯起了眼睛说:“距离韦恩大厦不远……”
布鲁斯没有接着说话,留给了哈里森充足的想象空间,哈里森当然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