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敌!杀敌!”
“那人竟然脱衣?”
交趾将领愕然,在他看来,沙场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脑子有问题。
既然这个宋将的脑子有问题,那斩杀了他岂不是大功?
“那是个蠢货,去杀了他!”
他刚下了命令,却见宋军后续的将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们纷纷解衣,拍打着自己的肋骨在嘶吼着。
“为了大宋!”
宋军就像是疯子般的脱去了甲衣,赤果着上半身冲杀过来。
交趾将领见状欣喜,喊道:“杀过去!”
三千余交趾人冲杀了过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这是宋人的将领!”
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书。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书,遗书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官家定然会感动,然后遗书面世,官家会毫不犹豫的拿下任守忠还有那些官员,他们将会成为过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第二个交趾人非常狡猾的冲了上来,在常建仁刚收刀时挥刀。
你只能防御吧?
常建仁一旦防御,第三个就是交趾将领,他将会趁机下手,一刀干掉常建仁。
这是一个杀局,最后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将领。
作为麾下,讨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斩杀常建仁成功,交趾将领绝壁会把此人当做是心腹,从此就跟着他青云直上。
这是底层人的升官方式,很妥当。
可他们却没看懂常建仁。
这个人压根就不想活了。
“让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体前冲,长刀闪过,他的腰部也闪过了血光。
于此同时,他的长刀掠过当面交趾人的脖颈。
他竟然不怕死?
刚才长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这么一分,对手身死,常建仁拎着人头,奋力砸了过去。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