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 一分钱的提成  1980,从写歌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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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社长,你作为一社之长,我觉得应该多学习一下,有关著作权和出版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否则,这件事我会在法庭上与你们会面的。”

文飞阳说罢就离开了京城唱片社。

之所以要这样寸步不让,文飞阳明白这不仅仅是赚一次钱,更是给所有出版部门立规矩的机会。

音乐界最诡异的事,就是歌火了,唱歌的人也火了,可却是与词、曲作者没有什么关系,特别是在经济上更是损失巨大。

回到单位以后的文飞阳,将自己在京城唱片社的遭遇给晓新说了一遍。

“飞阳,这件事你做的非常对,我不仅仅是代表我个人,同时,也代表《词刊》编辑部支持你这样做。”

“如果,京城唱片社真的敢一意孤行,我们就与对方在法庭上相见。”

晓新的话令文飞阳深受感动。

“主编,我衷心的谢谢你的理解、支持。”

一个星期以后,《京城晚报》的总编辑纪罡给晓新打过电话来了。

“唱片社那边想与我们两个单位商量一下新歌唱片的事情,你看看这件事咱们应该怎么办?”

“我早就想好了,这件事就交给文飞阳去与他们交涉,你看怎么样?”

晓新决定解铃还须系铃人。

最终,文飞阳通过谈判与唱片社达成了这样的协议。

在新歌唱片的总收入里,词、曲作者、演唱者,分别从每张唱片的销售款中抽取一分钱。

然后,《词刊》、《京城晚报》与唱片社三家,再从新歌唱片纯利润中各自获取三分之一。

这样一来,基本上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主办方、发行方、词、曲作者、演唱者都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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