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四国联盟  盛唐:帝国的崛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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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过毛笔,那你以前怎么写字……不对啊。”

冯智戴回想起什么似的,说到:“救白石城城主时,你不是还写了一份假的军令状吗,字还写得挺好的。”

方寻:“那是找人代写的。”

冯智戴:“那你以前如何书写,你可别告诉本侯你不识字。”

如果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都有这种才学,冯智戴可能会受不了打击。

方寻急忙摆手:“那怎么可能,只不过是不用毛笔罢了,草民以前都是用圆……”

方寻刚想说圆珠笔,却突然想起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这玩意。

就在到方寻冥思苦想怎么解释时,突然在余光瞥到挂在墙壁的鸡毛掸子,灵机一动道:“草民以前都是用鸡毛笔写字的!”

“鸡毛笔?”冯智戴想了想半天也没个印象,只能摇头道:“没听说过。”

天下之笔,不外乎羊毫、狼毫、鸡毫、猪鬃吗,怎么又冒出了一个鸡毛笔?

原本冯智戴猜想方寻说的有可能是鸡毫,但鸡毫一样属于毛笔,当即推翻了这个想法。

方寻:“小侯爷可否叫人送来一根公鸡尾巴上最长的一根羽毛过来,到时侯爷一看便知。”

“那本侯爷可真的要长长见识了,来人!”

冯智戴叫来了一个侍卫,吩咐对方去伙房挑一个最大的公鸡,然后把它尾巴上最长的一根羽毛拔掉送到这里。

接到命令的侍卫脸上明显的抽搐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多问什么,领命后直接跑去了厨房,没过多久就把羽毛送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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