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一直走,第二条街口左拐,然后继续直走,遇到一个拴马桩向南就是了。”
“多谢捕头。”
张恒拱拱手,顺着指引而去。
结果到了寡妇胡同一看。
这里应该是木山府的平民窟吧,树上吊着干尸,街上满是污秽,八九岁的孩子都没有衣服穿,身上只扎着几条草绳。
普通人也是面黄肌肉,衣不裹体。
一些人在街上晃荡着,宛如行尸走肉一般,双眼中一片麻木,看不到一点光芒。
“这位大爷,看着有点面生啊!”
越是混乱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蛆虫。
见张恒走来,几个提刀带剑的地头蛇,拿着刀剑围了上来。
“嗨,跟你说话呢,装什么哑巴?”
为首的恶霸见张恒对其视若无睹,一把抽出腰间铁剑,带血的剑尖指向张恒:“你可要试试我的宝剑是否锋利?”
铮!!
张恒瞬间拔剑。
一剑从此人脖颈出划过,血珠不沾剑身。
“好,好快的剑!”
恶霸捂着脖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杀人啦,人杀啦!”
其人一哄而散。
铮!
张恒收剑入鞘,低语道:“我剑利否?”
“利啊!”
恶霸摔倒在地,一命呜呼。
“谁杀人,谁在杀人?”
这边的呼喊声,很快引来了衙役。
张恒抬眼看去,发现正是给他指路的熟人,笑道:“捕头,又要麻烦你了。”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直接丢给衙役:“把地面洗洗,再把他拉到乱葬岗葬了,省得有人说我管杀不管埋。”
“哎呦!”
衙役伸手一接,入眼,银子上有五个清晰的指印。
这一看,衙役就知道眼前这人自己惹不起,再看看手里的十两雪花银锭,顿时变的眉开眼笑起来:“小人快刀刘,是这几条街的巡街捕快,敢问老爷贵姓?”
张恒回道:“我姓张,在这寡妇胡同内有一友人,名叫宁采臣,不出意外的话,会在木山府逗留几日。”
快刀刘一听,赶忙道:“小人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头,老爷要是有用得到的地方,可差人来通知我。”
随便一出手,就是十两雪花银。
这是金主啊,抱上大腿的话不敢说,多指使自己几次,再赚些银子也是好的。
“好,我记住了。”
张恒点头应下,随后又问道:“我杀此獠,不会有麻烦吧?”
“大老爷放心,一些刀口舔血的杂碎罢了,有今天没明天,回头哪条街有人火拼,将他算进去就是了,像这种人,哪天不死个十个八个。”
世道艰难,天天都在死人。
快刀刘虽然是捕快,可也见惯了生死,对此并不在意。
“张大哥!”
不等再客套下去。
迎面见一书生抱着一只母鸡走来。
张恒抬头一看,不是宁采臣是谁,乐道:“我正愁找不到你家在哪,没想到就看到你了。”
看到张恒来了,宁采臣大喜:“我母亲让我带着这只不下蛋的母鸡去街上卖,没想到一天下来也没卖出去,我还觉得这是坏事,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这是要我留着母鸡,晚上给张大哥炖汤喝啊!”
见张恒遇到了朋友,快刀刘拱拱手,拖着尸体走了。
张恒对此也不在意,翻身下马,与宁采臣说道:“兰若寺内,你吃我半只野鸡,看来今天是你还我的时候了。”
一听还字。
宁采臣一拍大腿:“我离开时跟大哥借了一两银子,正好这段时日我给人抄书,小赚了一笔,回头便把银子给大哥补上。”
张恒对钱财没什么观念。
听到宁采臣要还钱,不以为意的说道:“钱就不用了,你拿着这钱买点酒菜,晚上请我吃一顿就行,顺便也能与家人打打牙祭。”
宁采臣穿的干净,衣服上的补丁却也不少。
由此可见,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算不上优越,想来平日里也吃不到多少荤腥。
钱他是不会要的,直接拒绝又难免伤了宁采臣的自尊心。
不如直接买来吃食,大快朵颐,顺带着照顾下一家老小。
“行,我听大哥的。”
宁采臣一口应下来,带着张恒往家里赶。
到了宁家一看。
宁家以前可能也富裕过,宅子虽然是老宅,看得见的破败,可宅院并不有前院,中院,后院三套。
不过也不奇怪。
宁采臣出身寒门,是读过书的,而且有秀才功名。
寒门也是门,换成普通的庄户人家,根本不可能供子孙读书,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