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奥斯本企业至少有两位牛人,其一,研究出蜘蛛血清的帕克夫妇,其二,将自己弄成蜥蜴人的康纳斯博士。
玛雅最看重的就是他们二人的科研团队了,因为,他们现在研究的基因编程技术,比克隆一只羊难太多了。玛雅也弄不懂,为啥这两位大牛也没将克隆羊整出来,反而搞出了更加bug的动物血清。
这就和皮姆博士的皮姆粒子差不多,爱因斯坦那一批量子力学的创始人,连大统一理论都始终没搞懂,皮姆这个二十出头的小瘪三,却已经进入亚原子状态。
对此,玛雅会长只能将其归咎于漫威神秘力量的加持了......
玛雅拍了拍乔伊的肩膀,说道:“来,你告诉这位汉默同学,如果我们实现体细胞克隆,他能不能被哈佛录取。”
“哼...”瞥了眼满眼期待地盯着自己的汉默,乔伊不屑地轻哼一声,说道:“你如果跟着玛雅将体细胞克隆整出来,别说哈佛了,任何一所大学都会给你生物学博士职称。”
“听到了?我会在论文附上你的名字的,怎么样,愿不愿意投资?”玛雅对汉默说道。
汉默考虑良久,方才点点头,“200万美刀,我只能拿出这么多钱了,毕竟,这不是公司的项目,我能用的也就私人资产。”
唉,真没劲,才坑了小200万美刀...吃惯了托尼与杜姆这样的大户,大水鱼汉默也变成了小虾米了。
某个几个月前还赤贫的会长大人,非常无良地感叹着。
其实汉默能同意并不是真的就被玛雅会长给忽悠住了,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插班生,是走后门进来的,也就是说汉默每年要给学校捐一大笔钱,既然都是捐,那何不捐给玛雅的社团呢?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实验失败,而他却结识了玛总,勉强算是让玛总欠了他一个人情。
所以说,汉默并不笨,只是学习能力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