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开了,那么谁来填上这个巨大的缺口呢?
如果连球探眼中的这个拉里伯德之后最完整的球员都不够格的话,难道希尔可以吗?
大四赛季的希尔场均17分7篮板5助攻,带队打出28胜6负,而大狗则以场均30分10篮板的数据带领普渡以29胜的战绩排名全国第五,如果大狗没受伤,他们不会倒在八强。
身为希尔的铁杆支持者,布福德说:“格兰特希尔拥有我所见过的最快的第一步,现阶段,格伦罗宾逊可能是更好的球员,但过几年,格兰特会完全超越他,无论是他在场上的领导力,还是场上的亲和力,亦或是远超格伦的运动能力,都值得我们去选。”
“路,你有异议吗?”贝勒问道。
其实用第三顺位选谁在尼克斯队内一直都没争议。
要不是贝勒这个老傻叉异想天开地觉得底特律不会用第1顺位选中大狗的话
“我觉得啊,我们在第三顺位选中格伦罗宾逊的可能性几乎为0,所以我没什么意见。”
你知道哪种球员是公认的第一顺位吗?
看看大卫斯特恩像个娘炮一样宣布球队的选择后现场的反应就知道了。
“1994年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用首轮第一顺位选择了格伦罗宾逊,来自普渡大学!”
就像去年的韦伯一样,大狗当选状元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重建中的活塞需要一个未来的巨星,而大狗就是公认的未来巨星。
啪叽一声,路易打开了可乐。
“呼,看来我们不用为了选不选大狗的问题而着急上火了。”路易戏谑地说。
汤姆贾诺维奇接了一句“这可能从来都不是问题。”
“话说回来,格伦今年才大三,去年的克里斯韦伯是大二,再往前的沙奎尔奥尼尔和拉里约翰逊他们都没有读满大学四年。”赵远征意外地说,“未来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低年级球员参加选秀。”
“确实,b密歇根五虎已经完全改变了。年轻人再也没有在大学雕琢技艺的耐心了,早早进入赚大钱才是最要紧的。”
然后就是柯林斯和布朗每年一度的吹逼时刻。
关于他们对大狗的评价,有一句话足够概括其特点:“6尺7寸,241磅108,看看这个家伙,他是能打外线和内线的怪物,底特律会在他手上复兴的!”
尺寸、体格、打法,这就是大狗让人兴奋的原因。只不过谁也没想到他会在进入后就开始摸鱼,变成一个只打外线而懒得打内线的球员。当然了,任谁刚进联盟就签下7000万的长约,都会丧失进取心吧?不过在这一世,路易让新秀合同早早进入联盟,也许大狗会为了他的第一份顶薪玩玩命,然后再摸鱼也说不定呢。
然后是第二顺位。
基德还是希尔谁是公认的第二?这一直争论不休,没有确定的选择。但大家一致认为,没有错误的选择,选谁都是对的,只是基德似乎更好。他被广泛看作是伊赛亚托马斯之后最好的控卫,能提供除投篮之外的一切东西。但身为核心控卫却不会投篮,就像看到曾黎的神颜以及让人遗憾的平板身材一样遗憾。
掘金不忘初心,希尔很好,但他们前场足够出色,所以选中基德是不需要犹豫的事。
一分钟后,选秀现场来了电话。
道格莫在电话里问:“希尔还是其他人?”
“我们有得选吗?”路易笑问。
老莫用他那可以逗笑所有人的语调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完成一次惊人之举,比方说用第三顺位选中朱万霍华德,信我,他可以填补哈罗德留下的空白。”
嗯,我们交易余天粲就是为了创造出一个空白以选中霍华德来填补这个空白。
“少废话,我们就要格兰特希尔!”贝勒急了。
选霍华德是巴不得他死啊?
“确定了?”
“我太他妈确定了!”贝勒叫道。
于是,斯特恩再次来到台前:“1994年选秀大会,纽约尼克斯用首轮第3顺位选择了格兰特希尔,来自杜克大学!”
在不遥远的未来,篮球历史学家们会把1994年看作是的一个临界点。
在1994以前,直到1988年,这七年属于路易和他的尼克斯。
从这之后,联盟翻过了崭新的一页。
r转身离去,征服者出走纽约,格兰特希尔的加盟一个大幕落下,另一个大幕起来,谁知道未来会怎样呢?
题外话
昨天出了个乌龙,噪音的第22位盟主是海绵。至于为什么我会记错名字,我思来想去只有两个原因,海绵是审稿群的现役,企鹅是前。而在那之前,海绵在最新的一份存稿中狂砍80八十几处漏字错别字,我改得神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