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一个月的休整,享受一段舒适而悠闲的假期。随后,他们便等待五月季风的到来,随同十余艘印度商社旗下的商船,一同返回汉洲本土。
自齐国与科钦王国就安全互助达成口头约定后正式书面合约,需科钦王国前往汉洲本土签署,安丰堡便成为齐国海外领地一般的存在,不论是治权,还是司法权,就连周边的军事防卫权,都落入印度商社手中。
为此,负责印度地区实际管理的大掌柜已在数月前随特遣舰队返回本土,准备游说内阁政府和军部,授予印度商社更多的特权。主要是要求商社可以获得在印度地区制定法律和司法处置权包括判决、处罚,以至判处死刑,以及拥有建立要塞、武装防卫、任命官员的权力。
至于是否要彷英国东印度公司模式,招募当地土人组建军队,攻击地方土邦王国,铸造货币,建立地方城镇等各项权力,商社的一些掌柜尚在犹豫,要不要一块予以提出。他们很是担心此举会遭到内阁和军部的猜忌。这不就是如同唐末藩镇一般的存在吗?怕是要被官家斥为割据自立,形同谋反了!
“没有海上武力护持和本土支援,就凭你们这些商贾在印度这般经营,有能力谋反自立吗?”罗守勋听了几个商社掌柜的担忧后,不由嗤笑道:“招募当地土人,以我齐国军法加以操练,多少也能加强我齐国在印度地区的武装威慑力。我本人对此,是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届时,你们可向内阁和军部大胆提出来。不花国家一分钱,就能使得我齐国在印度地区获得强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如此,倒是政府平白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