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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去在意流浪汉,因此她被抓拍了下来。
一头棕色的长发配上一张混血的脸,正是顶级黑客——斯凯。
不愧是纽约最大的情报网。
唐龙对杰瑞的办事效率非常满意,将手机还回去问道:“她在哪?”
“这两天确实有人在地狱厨房见到过她,不过昨天晚上她就离开了,现在到了布鲁克林。
我已经让人盯着她了,如果你想要找她的话,我可以确定一下她的最新位置。”
布鲁克林,黑人聚集地,一旦到了夜里可是比地狱厨房更乱的地方。
斯凯跑到那里去干嘛了?
另外,杰瑞提到斯凯这两天在地狱厨房出现过,让唐龙不由自主地怀疑利兰帐户里的钱是不是那丫头给拿走的?
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而且还非常大。
不然哪来的那么多巧合?
“杰瑞,你帮了我一个大忙。”
唐龙掏出几张钞票递给杰瑞,让他把斯凯的具体位置发给自己,然后就骑着哈雷摩托前往布鲁克林区。
穿西装打领带骑着摩托车,画风有那么一点点不对。
不过,现在可是上班高峰期,不想被堵在路上浪费时间的话,骑摩托是最快的。
驶过布鲁克林大桥之后,唐龙来到了像棋盘一样工整的布鲁克林区,并在一条背巷子里找到了一辆怎么看都像要报废的箱式货车。
这辆货车就是斯凯的家,里面除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外,并没有什么夸张的黑客装备。
一脸素容的斯凯坐在电脑前正在发表涨潮组织言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唐龙给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