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家地里的玉米苗。
他不识字,但他知道,能写上字的都是好东西。
王志拧开瓶盖,一股浓烈刺激的酒精味喷涌而出,瞬间弥漫狭小的船舱。
“好烈的酒啊,比村长藏的烧刀子还烈。”
老三王大发贪婪的吸吮着空气里的酒味,他打小过年都没捞着几口酒喝,更别说这么纯的烈酒。
也不知道侄女从哪弄来这好东西,不过这东西跟救人有什么关系。
王志不理会众人的反映,王志拿起她娘之前给她爹擦身子的布帕,撕了一小块,倒上酒精,先往王大有手脚上搓酒精。
“爷爷,你们看我做,每次倒这么多酒精就行,这是烈酒,不用太多。
对着他手脚和身体血管多的地方反复轻擦,擦完这样按摩。
我力气小,擦的效果没你们好,待会你们来做。”
王志不是力气小,而是力气太大,但她不想别人拿异样的眼光看她。
王家几个男人赶紧凑近认真看着,救命要紧,别的暂时放一边。几个半大小子也跟着看。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们七八岁就开始跟着大人出海,卖鱼,什么活都干。
老三王大发学的最快,很快就上手了,他接替了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