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从左右两侧朝蜿蜒向北的高句丽直扑而去。
高句丽军在号角响起那一瞬,就发现中伏了,当他们看到两大军一左一右的包抄而来;队伍顿时一阵混乱。
高句丽军全军皆骑,当他们被两边平缓的山势束缚,只能采取‘一字长蛇阵’行军,这种阵式最致命的缺点就是一旦遇到伏击,队伍就会四分五裂、首尾不能兼顾,若是伏兵只有一支还好,若是左右都有伏兵,几乎很难组建作战阵容。
此时此刻,高句丽队伍在这个地方被迫拉长了三里长,遇到的又是两侧伏击,他们要想迅速组成作战阵容几乎不可能了,更要命的是,他们人困刀马乏不说,而伏兵又是他们两倍之多。
渊沧海带着的三千甲骑虽然犀利,可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重甲,而现在不是在战场之上,所以这支军队的穿着和轻骑兵一样,马甲、重铠皆由辅马驼着,此时战事突发,又怎么有时间给他们慢腾腾的穿重甲?
“迎战!”渊沧海见伏兵杀出,顿时惊得头皮发炸、心惊肉跳。直到此刻,他才想起一个被他遗忘了的军情,那就是杨集联手东突厥灭了契丹以后,一直在隋朝、突厥之间摇摆的奚族。
杨集是没有什么富余的军队,但是他可以命令奚族出兵啊!只要他命令下达,奚族不敢不遵。可是不管说什么、想什么,为时已晚。
“呜呜呜”的号角声中,两支严阵以待的骑兵如同巨兽一般的杀向了长蛇阵中。
临阵对敌,靠的是硬实力,在强大的铁骑碾压之下,任何花哨的东西都不顶用,不管有什么奇谋,也只有统帅料敌先机、早做准备才有效,而独孤平云主导的奚族大军占尽了一切优势和先机,想败都难。
刹那之间,蓄谋已久的奚族大军,以一种极其凶狠的姿态碾开高句丽军,所过之处,高句丽军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交战的战场两侧,很快就变成血海地狱,无论是高句丽还是奚族都有伤亡,双方在这修罗场之中,都是拼命鏖战厮杀,所有人都在拼命的挥舞长矛战刀,口中爆喝着拼杀在一处。
然而高句丽军十分疲劳,又毫无防备,甚至连兵力也不如人,他们坚持不到两刻,就被杀得分崩离析、四分五裂,一个个失去指挥的“团伙”,被人多势众的奚族分割包抄,直杀得他们哭声震天、哀嚎惨叫。
渊沧海带着一队亲兵左右冲杀,拼命歼灭扑上来的奚族士兵,努力收拢散乱的士兵,他满身血污,头盔已经不知丢到那里去了,显得相当狼狈。他心中又恨又悔,既恨隋朝擅自开战、也恨斥候疏忽大意,悔是自己没有打听清楚,导致中了敌军之计。
独孤平云骑马伫立在山岗之上,远远的看着交战的战场,大体上说,高句丽军已经不成气候了,经过这段时间的交战,他们已经被团团包围,被困在其中的高句丽士兵,不可能逃得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注意到了渊沧海的存在,只见这支军队异常凶悍,每个人都展现出了以一敌十的战斗力,硬生生的撕开了两个豁口,不断的聚集着散落的高句丽兵卒。
为首那名大将神勇异常,不知疲倦的大声疾呼,也不知他突破了多少重围、斩杀了多少士兵。而他的兵力也从最初的两百多人越聚越多,最后竟然变成了一大群。
他扭头向待命的奚仲说道:“奚酋长,这支军队就交给你了,如果那名主将以抓活最好,如果不行,就杀了。”
“末将遵命!”奚仲虽是此军主帅,但一切都由独孤平云说了算,最开始他是敢怒不敢言,对其命令也是口服心不服,然而到了现在,都应了独孤平云的算计,之前的负面情绪顿时一扫而空。
他现在还有一千名嫡系军没有参战,为的就是扑杀负隅顽抗的敌军士兵。当即一挥手,亲率这支战力最强的亲军,朝着渊沧海方向猛仆而去。
男儿竞功的热血在奚仲胸中激荡,大喝道:“勇士们,随我杀敌立功!”
这支军队早已等得心痒难搔,又见大局已定,顿时俨如猛虎入羊群一般,杀得即将成就气候的高句丽军血肉横飞。
渊沧海挥舞着一把长柄斩马刀,在敌群丛中奋勇厮杀,此时,他一刀劈在一名奚族将领身上,此刀从肩上劈到胸腔,刚刚将斩马刀收回,便听到一声尖利破风声袭来,他下意识向后矮了矮腰,一杆沾满了血的长矛便直捣过来,贴着他的头皮而过,划出一道狰狞血口,长矛没有建功,便顺势收回。
渊沧海眼底闪过一缕凶光,一刀横劈过去,将那名将领拦腰斩成了两截,那名倒霉的将领的两截身子坠落在地,花花绿绿的脏器落满一地。
渊沧海还未收回斩马刀,一杆长矛从背后袭来,自他左肩胛透甲而出,渊沧海一声惨叫,手中的斩马刀掉了下去,长矛从他身上拔出,接着一杆子重重地砸落在他的脑袋上,渊沧海脑袋嗡响,倒在了地上。
出手的正是杀到的奚仲,他骑兵掠过,顺手一提,将渊沧海驮在了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