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
观众听傻了。
毕方通俗的解释了一番。
“在西撒哈拉进行的第一次实地测试表明,当被风吹起的沙粒相互摩擦时,就会产生电场。”
“这种情况发生时,较小的尘埃粒子通常会从较大的尘埃中吸收电子,从而自己带上负电荷。”
“因此,尘埃颗粒更容易被吹入更高的空气中,而带正电的沙粒往往更靠近地面。这种电荷的分离产生了一个电场,使被困在沙子中的尘埃通上电,使其更多地流入空气中,就会产生更大的风暴。”
“这个球不仅有向下的闪电,还有向上的闪电。”
嘶,那这也太危险了吧
牛皮的知识增加了
话说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没听说过就对了,因为这种事件本身发生概率就不大,我好像还没听说有谁是遇到沙尘暴了,结果被里面的雷电噼死的。”
过于地狱
我也没听过
总之,庆贺吧,又是与死亡赛跑的一天
方神屁股后面是火箭是吧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但它永远追不上
度过了沙尘暴危机,毕方带着阿尔法继续上路,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选择控制缰绳,而是任由其自由下垂。
沙漠里取水有很多办法,但既然有了骆驼,那自然没有必要选择那些复杂且见效慢的。
“之前我说过,跟着动物无疑是能找到水源甚至食物的,但是,这里的动物绝对不包括你牵了条狗过来就能找到水源什么的。”
“自然界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有自己的固定生活领地,哪怕是候鸟也是如此,尽管它们每年都会迁徙,可路线却是固定的。”
“它们知道这条路上哪里有水草丰茂,哪里没有猎食者,哪里能够安全休息,并且几乎不会改变,这也是为什么当初艾蒂安教授会千里迢迢找到我,让我帮忙改变白额雁的迁徙路线,倘若不再做改变,它们会被不断城市化的迁徙路线给逼至灭绝。”
“发现原因了吗?”
“大部分动物之所以清楚水源的位置,并不是因为它们天赋异禀,头插天线,哪里有水源,天线就指向哪里。”
毕方将双手抵在太阳穴位置,伸出食指,向着四周转了转,做了个较为喜剧化色彩的动作,把观众们看乐了。
是因为它们住在这里,所以才知道吧?
“没错,动物的领地就像是我们的房子,而水源就是房子里的自来水供给,作为房子的主人,你自然知道你家的水龙头在哪里。”
“动物会口渴,你知道跟着它们找到水龙头就行了,但你带条狗,闯入陌生的领地,要想找水龙头,就只能纯靠运气。”
“几乎所有动物本身都没有能直接找到水源的能力,所以它们通常都不会离开自己的领地方位。”
“如果屋子里的水龙头坏了,没有水管工的自然界中,动物只能搬家,但搬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往往会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看过动物世界非洲大草原迁徙的应该都很清楚。”
角马!
!
寡妇制造者,非洲水牛!
确实震撼,每次看它们渡河,然后被鳄鱼撕咬,最后成为晚餐,或者侥幸混着大部队过去了
人类搬家可能要付出一辈子积蓄和劳动力,动物也不容易狗头
几乎所有,我猜老方肯定要说特例了,我猜就是阿尔法
“聪明。”
毕方笑着拍了拍阿尔法的脖子。
“当人类身处在沙漠的时候,面对最大的困难就是水源。不喝水,在脱水的情况下,几个小时你可能就会丧命。但是沙漠里的骆驼却不会,它们总能找到沙漠的绿洲喝到水,是极少数能主动寻找到水源的动物。”
“这得益于它们构造奇特的鼻子,骆驼的鼻孔是斜开的,能自由开闭,防止灰尘进入,里面长有瓣膜似的结构,上面布满嗅觉细胞。不仅可以寻找食物,在干旱的沙漠,对没有味道的水源,在很远的地方就有潮湿的感觉。”
“这样的鼻子,足够让骆驼通过嗅觉找出超过二十公里外的水源,使得它在穿越沙漠时生存机会比背上一大包矿泉水的人类要高得多。”
“所以,如果真在沙漠里迷路了,有经验的人就不会再喂骆驼喝水,等过几天,松开缰绳,让其自由行动,它就自己找去找了。”
卧槽,这嗅觉无敌了吧
再无敌不还是被方神抓了滑稽
还是方神更胜一筹
话说,这么牛逼的嗅觉是不是比狗和熊都要厉害?我感觉它们也没法靠嗅觉找到水源。
“狗和熊的确没法靠嗅觉找到水源,但要说骆驼的嗅觉就比它们两个强,那倒也是不一定。”
毕方摇摇头,让众人有些疑惑。
“其实骆驼仅有不到800个嗅觉受体基因,听起来似乎很多,但恰恰相反,骆驼的嗅觉受体基因在动物中是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