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独自一人行走在大漠之上。
这次他没开车。
大吉普他开不了,那东西好像是认主的。
“这就是惩罚任务么,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身上背着个包,里面装了一些水和食物,
不出意外的话。
他要在这漫天黄沙中步行七百公里,才能重新回到土城。
七百公里!
他就是走到任务结束,估计也走不回去!
高文也没想着能走回去。
他就想离狼人圣山远点。
别看那个一身白的女变态嘴上说的好听,什么大都市绝不会伤害高文一类的。
真要是这样,那些死在沙尘暴里的人该怎么说?
还有。
这群不知在大沙漠里困了多少年的老家伙,精神绝对不正常了。
要不怎么会弄出婚礼这种形容词来?
谁娶?
谁嫁?
是埃姆勒神大沙漠里的囚徒,去迎娶韩麟这个浑身肌肉疙瘩的壮汉!
娶的是大都市的“女儿”
能用这种形容词去形容这种事情。
不是变态是什么?
“亏得我之前还在想,为什么大沙漠里的狼人居然会说人话,还是所有狼人都会说,弄了半天根子原来在这儿”
高文已经能想到第一个被扔到这里的倒霉生存者,苦逼的去教导沙漠上的狼人说人话的的画面了。
现在的狼人还好,至少会说人话,还稍微有点人类的羞耻心。
最初的狼人呢?
变身后身上啥都没有,无论男女,就跟原始人似的在大沙漠里,围在一个人身边学人说话。
等到这个倒霉的家伙讲累了。
扭头一看。
身边都是懵懂且身材火爆的狼人大妞。
那画面
想想就刺激!
咳咳。
独自一个人走在大沙漠里,高文也只能幻想一下这些来自娱自乐了。
就很苦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