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的计划是,在埃尔莫萨以南十公里的地方,对日军实施伏击,利用兵力上的优势,直接包围日军。
日军说到底,也就只有五千人左右,我的手里可是有十万人。
这种富裕仗,连指挥都不用,直接扑上去都能把日军给吃掉。
王雷的建议是,在日军行军路线的正面,由陆军第二师负责。
同时把坦克团配到第二师。
米国陆军第三师和第四师,分别在日军行军路线的两侧。
把炮兵团,一份为二,配属给第三师和第四师。
等日军进入到伏击圈之后,炮兵立刻进行炮击。
为了最大可能的杀伤日军,王雷要求炮击的时间不低于两个小时。
虽然日军只有五千人左右,但是这一次,王雷把炮击时间延长了一个小时。
为的就是最大可能的杀伤日军。
毕竟前面日军吃了大亏,这股日军如果要进攻,那一定会有所防备。
但是防备的再好,也架不住被大炮这么轰啊。
反正米军的火炮多,炮弹也多,根本就不用替他们节省。
米军打仗,打的就是后勤。
如果没有了后勤补给,米军就敢立刻投降。
王雷布置的,是一个口袋。
围三缺一。
本来要歼灭这股日军,根本用不了这么多部队。
按照王雷的估计,想要干掉这股日军,用一个师的兵力,外加炮兵团和坦克团,绰绰有余。
但是为了锻炼米国部队的战斗力,让他们提高对日军的自信心,王雷觉得,有必要让米军全部参加战斗。
起码让他们看看日本鬼子长什么样儿吧?
十万米军,被四万日军打的节节败退,现在又被几千日军给困在巴丹半岛,这听起来太不可思异了。
你们手里的,可是实打实的武器!
这次如果能够干净利索的干掉这股日军,这这支米军部队,在接下来对阵日军,就能有非常大的胜算了。
史迪威有点搞不清楚王雷的想法,他把王雷的建议在地图上摆弄了一下。
觉得风险有点儿大:“王雷,我们把所有的兵力,都布置在埃尔莫萨以南这个狭窄的地方,如果出了意外,那我们的部队,可就危险了。”
在史迪威看来,他们把这么多的兵力放在这里,太密集了。
日军的兵力展不开,我们自己的兵力,同样展不开呀!
史迪威有点迷糊。
王雷摇摇头:“史迪威,我们这次战役的目的,除了要干掉这股日军之外,还要让你的部队锻炼一下。
让他们见见血。
不然的话,你的部队就是一个数字,根本就没有战斗力。
为什么日军这么点儿人就能追着你们满世界跑?
就是因为你们的部队,太怂了。
手里的武器这么牛逼,你们居然不会用!
这要是在我们那,会被骂死的。”
史迪威咧咧嘴。
王雷说的,好直白。
不过,说的也是事实。
他们米国的部队,打仗确实不怎么样。
史迪威作为米国将领中少有的对东方比较了解的人,对东方的作战方式,感到非常震惊。
那真的就是拼人啊。
明知道是个死,也敢抱着炸药包冲进日军的部队里面。
如果把他们米军的武器装备,全部给了东方的士兵,史迪威相信,日军会被打的亲妈都认不出来。
他的部队,确实需要锻炼一下。
史迪威马上就同意了王雷的建议。
然后命令部队,立刻向埃尔莫萨以南地区集结。
准备围歼日军。
米军第二师第五团特别的活跃。
团长强森完全就是王雷的小迷弟。
主要是他按照王雷的指挥,轻轻松松的就干掉了日军。
这种感觉,爽爆了。
王雷并没有让强森的这个团参与对日军的正面进攻。
而是命令强森,带着他的第五团,绕到埃尔莫萨的后面。
正常情况下,日军大部队进攻,他们的指挥部,不会太靠前。
埃尔莫萨距离纳莱布山,只有二十公里。
所以这股日军的指挥部,应该就驻扎在埃尔莫萨,不会再往前了。
王雷告诉强森,这边一开打,他的第五团,就立刻进攻埃尔莫萨。
务必干掉这股日军的指挥部。
五千人的日军部队,指挥官,那怎么也得是个日军大佐。
如果让日军的指挥部给跑了,那就说不过去了。
五千人的部队,指挥部的警卫部队,应该是一个中队到两个中队的兵力。
为了保险起见,王雷还给强森的第五团,抽调了一个坦克营。
同时还抽调了十门火炮。
为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