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炮兵团发射第一发炮弹开始,到歼灭所有日军,整个过程也就两个多小时不到三个小时。
看的史迪威整个人都蒙了。
好快的速度啊。
战斗结束后,史迪威和王雷一起,去查看了一下战场情况。
从日军的尸体来判断,这股日军的兵力,大概在四千人到五千人之间。
一个联队多一点的兵力。
这个王雷的分析,基本一致。
看着满地日军的尸体,不仅是史迪威,整个米国部队,看王雷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一种发自内心的狂热的崇拜。
明明几个小时之前,他们十万部队还岌岌可危,随时有可能被日军给干掉。
而王雷,仅仅使用了一个炮兵团一个步兵团,外加一个坦克营,就歼灭了来势汹汹的日军。
使得巴丹半岛,成为了日军的墓地。
这太强悍了。
史迪威打心眼里佩服王雷。
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吗?
王雷随便指挥一下,就让他们米国的十万士兵,转危为安。
而在这之前,指挥官烟斗麦克,甚至把部队扔下,自己都跑了。
是日军太弱了吗?
根本就不是。
日军的战斗力,绝对很强。
不然的话,烟斗麦克也不会被打的和屎一样。
连带着十万部队都差点死在这里。
而王雷一来,几个小时就干掉了日军的四千多人。
这份指挥能力,绝对不是盖的。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本来史迪威觉得,自己的指挥能力还是挺好的。
但是刚才看到了王雷的指挥,史迪威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行。
人家王雷仅仅通过几个指挥官的描述,就能精准的分析出日军的进攻兵力和日军的进军方向。
他史迪威能吗?
史迪威想了想。
不能。
虽然史迪威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但是几个小时之前,他对局势也是两眼一抹黑。
别说指挥部队和日军作战了,他连日军有多少人都不知道。
现在王雷干净利索的干掉了日军四千多人,让史迪威心里大为震撼。
他突然觉得,把这支十万人的部队,交给王雷指挥,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的史迪威,是米国的少将,参加过不少战斗。
就指挥能力来说,在米国部队里面,属于中等偏的。
起码比烟斗麦克要高出好几个层次。
不然的话,他也当不理这个参谋团副团长,
但是现在,史迪威觉得,为了菲佣群岛米国部队能够战胜日军,把指挥权交给王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毕竟王史迪威,对日军根本就不了解啊。
史迪威立刻召开了师以将领会议,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听的王雷都蒙了。
啥玩意儿?
王雷还以为史迪威在开玩笑。
我指挥你们米军?
这特么根本就说不过去好吗?
这可是十万部队,又不是刚才那两个团,史迪威,你可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你的这个决定,草率了点吧?
史迪威点点头:“王雷,作为参谋团副团长,我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式的。
为了我们米军能够打败小日本儿,请你接过这支部队的指挥权。
王雷,你不是一直想回国吗?
那你就更应该指挥部队了。
打败了日军,你就能离开这里了。
而且,作为回报,我会说服内斯特,再给你们提供一批武器。“
这……
王雷想了想,史迪威说的,还真没错。
至于提供武器嘛,王雷对史迪威说道:“史迪威将军,提供武器的事,我无比的赞同,但是我的要求是,把这批武器,提供给新四军。
只要你能做到,我保证在两个月之内,干掉这里的日军。“
新四军?
史迪威愣了一下,有点不明白王雷的意思。
新四军,那是八路军的部队。
王雷的身份,可是军统的人,不是应该和八路军势不两立吗?
史迪威很想问问王雷这么做的原因。
王雷看了史迪威,直接就说了出来:“史迪威,我们国内的情况,相信你是有所了解的。
在我看来,不管是国军,还是八路军,那都是抗击日军的部队。
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八路军的武器装备,太差了。
而新四军,装备就更差。
因为装备不足,和日军作战的时候,很多战士只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