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们提供尸体材料的考普斯先生生活的村子中的人们,进城后都会以城北的圣歌广场为中心活动。
上流社会是上流社会,贫民和乡下的村民与他们存在与同一处空间,但绝对不是同一种生活。
虽然是下城区,但圣歌广场却比城市中心城区还要热闹。在这里看不到什么高贵的妇人或者时髦的绅士,只有穿着打补丁衣服的人们走来走去。
妇人们系着头巾围着围裙,挎着菜篮比较着想要挑选的商品像是很久没洗脸的孩子们赤着脚在街道上打闹,碰到陌生人,还会有些害怕的进行闪避穿着黑鞋的粗鲁壮汉拿着酒瓶,和同伴抱怨着自己生活的不顺利墙边的乞丐,则仿佛与周围的吵闹和铁匠铺叮叮当当的声音毫无关系,蜷缩在草席上,只有当房屋的主人破口大骂时才会离开。
这是外乡人第一次来到这里,应接不暇的各种的景物让他有些看不过来。街道和广场虽然破旧,但这里生机勃勃。而与生活在圣德兰广场的人们相比,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又好像与前者不在同一个世界。
“原来托贝斯克还有这种地方。”
外乡人瞪大了眼睛,站在广场边缘扭着头看向周围的一切。空气中劣质烟草、食物发酵和草料腐烂的味道混合着,各种声音冲进耳朵里,共同构成了复杂的背景噪声。
以前他只在斯派洛侦探遗留的地图上看过这里,那份记载了密密麻麻信息的地图上,甚至标注了如何在这附近找流莺、高利贷者和地下赌场入口。
“如果我想见识这个世界更多的事情,其实应该多来这种地方转一转。”
此时看到的这一幕带来的震撼感,一点也不比夏德第一次出门时,看到异乡街景的震撼少。
灵魂内的命环缓缓转动,黄铜色的启迪要素正在富集。这代表这一幕,让对这个世界依然不熟悉的外乡人,产生了更多对文明的感悟。
比起这个世界的人们,外乡人对于文明的思索和领悟,有着独特的优势。只不过,这种优势不是多萝茜和蕾茜雅公主那样对于文学与童话的应用,而更类似于老约翰那样,对于文明整体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