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清晨,雾浓霜重,寒意渗骨。
已经是月底,有几天假期,云景准备回家去一趟,头一天已经和师父李秋说好了的。
这一年若再不回去的话,接下来大雪封路就回不去了。
在小路和大路分路的位置,云景辞别恩师,在刘大壮和丁威的陪伴下往小溪村方向而去。
实际上这一年来,云景几乎每个月月底都会回家一趟,而每次都是刘大壮和丁威两人陪伴,他们真的已经俨然成为了云景的专职护卫。
深秋的清晨寒意入骨,可云景的穿着却并不臃肿,反倒是显得有些单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身上带着长公主送的那块玉佩。
当初长公主给他的时候,说带着玉佩能让人冬暖夏凉,云景深有体会,深秋的早晨,将其放在怀里,他整个人都暖洋洋的,端是神奇。
其实云景即使不带那块宝玉,以当下的气温他都能勉强扛得住,至少不会被冻出病来,这要归功于这段时间他每天吸收灵气。
这段时间,他在灵气的滋养下,体质得到了大大提高,无论是体能还是力量,亦或者敏捷,他可以说远超同龄人,具体超过多少他不清楚,没有详细的做过比较。
不过单就力量而言,云景觉得,自己恐怕已经接近甚至持平一个正常的二十岁成年男子了,这仅仅只是他不到两个月吸收灵气带来的变化而已。
然后的话,在灵气的滋养下,他个头长得很快,快八岁的他个头都快接近一米四的程度了,同龄人中不算冒尖,但绝对超过大多数,其次,他皮肤也变白了,变白之后,他就好看了,尤其是还不长痘痘之类的,额,估摸着也是青春期还没来
“十五米左右!”
骑在马上,云景微微闭着眼睛,用独特的第三视角观察了一下周围,得出了这样一个数据。
他的感知和闭上眼睛能看到的范围,达到了十五米左右,两个月不到,吸收灵气增长了近五米,这样的增长,都超过他以前一年的增长量了。
他不知道范围最终会成长到什么程度,但应该是有一个极限的,不过目前应该距离极限还远。
“云少爷,你慢些,这马你还不熟悉”,边上的刘大壮略微担忧的提醒道。
这次回去,云景没再和他们共乘一骑,而是单独骑着一匹马,是一匹还未成年的黑马,但已经调教得很温顺了。
这匹马是云景的大师兄,也就是李秋的大儿子送他的,已经快半年前的事情了,是那次云景考了第一大师兄给他的礼物,一直都养在李秋家里,这次回去,他正好骑上。
云景回头笑道:“刘叔不用担心,我从小就骑牛,这骑马也没什么两样”
“云少爷,骑牛和骑马还是不一样的,牛走得慢,而且相对稳一些,而骑马,稍不注意就会摔下去的”,刘大壮还是善意的提醒道。
云景点点头说:“我知道分寸”
值得一提的是,此间的马蹄铁马鞍马镫这些技术都已经成熟,没有云景发明的机会。
云景虽然没有练过武,但在灵气的滋养下,他的身手称得上矫健了,加上本身就和动物亲近,是以虽是初次骑马,却也没什么难度,熟悉一段路程后,他甚至有一种操控自如的感觉。
这就是天赋好的优势,什么东西上手都快。
云景前世就没这样的天赋,学骑自行车不知道被摔了多少跟头,想想都是泪
如今秋收已过,牛角镇恢复了往昔的平静,前段时间那些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人,如同来时一样,突然就来了,突然就走了。
那天子赐下的粮源乡牌坊已经建好,整整五丈高十丈宽,由六根一人合抱的白色石柱支撑,雕梁画栋,攀龙附凤,恢弘大气,尽显天子恩赐的尊贵。
对此,云景只能说,劳民伤财。
就那牌坊的造价,估计不下三千两白银,若是负责承建的官员做点手脚的话,造价就简直没底了。
花那么多钱,仅仅只是立块牌坊好看而已。
路过牌坊的时候,云景还留意了一下周围,曾经,他两岁的时候,就在这个位置,一个暴徒横冲直撞连杀多人,生命如蝼蚁。
当初那一幕如今云景还清晰记得。
现在想想,当初那让村民们远远看到就避之不及的暴徒,若是云景现在对上的话,他有八成把握在对方未能近身之前就将其弄死!
不是他自大,而是真的有那个底气,甚至他还保守了,毕竟凡事没有绝对,决定最终结果的因素太多。
仅仅只是控物的本事,云景就至少有五种办法能提前弄死曾经那个暴徒。
他不禁心头感慨,如今总算有一些安全感了。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云景希望永远都不要遇到那种和人生死相向的时候,打打杀杀,不管输赢,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归途不近,可路有尽时,日头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