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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给我砸!

身上是一套棕色西服,脑袋上扣着一顶绅士帽。

也不知道傻强的阿爸怎么想的,居然给他儿子买了这样一套正装。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套衣服如果穿在陈长青身上,妥妥的英伦贵族,可穿在傻强身上就给人一种满满的违和感,不过傻强也不在乎。

他看着镜子前的自己,脸上不由的浮现出标志性的傻笑,甚至还对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靠,这靓仔这带劲!”

没办法,傻强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在他看来一个人活得轻松最重要。

当然,如果能光宗耀祖,傻强还是很开心的。

毕竟人总是有那么一点点虚荣心的。

从韩琛的手下变成百乐游戏城的保安队队长,这在傻强看来就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一个月工资三千二,不是很多,但关键是稳定。

看着镜子前的自己,傻强不由的感慨如果阿爸现在还活着一定很开心,毕竟自己这也算是有一份正经工作了。

不过自己老爸已经死了,傻强反而不怎么在乎自己一个月挣多少,在百乐游戏城他真正感觉舒服的地方是别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不是喊他傻强,而是喊他一声强哥。

怎么说,这个就很舒服了。

出来混,谁不想别人喊自己一声哥?

傻强永远忘不了自己第一次以保安队队长身份进入百乐游戏城的时候,前台阿丽姐甜甜的喊自己那声强哥。

毫不夸张的说,当时傻强爽的都快尿出来了。

这辈子从来就没那么爽过,比去粉红街抱妹妹还要爽!

之前傻强虽然同意帮陈长青做事,但在他心里很清楚人家这是在帮他,但现在傻强是真的打算干好这份工作。

不为别的,就为了让阿丽喊自己一声强哥。

“咚咚咚!”

洗手间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一个二十来岁名叫阿志的服务员走了进来。

在看到傻强的那一刻,阿志眼里闪过一抹亮光,他急忙喊道:“强哥,外面来了一群酒鬼,阿丽姐怕他们闹事,让我来喊你。”

傻强点了点头,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一副沉着冷静的模样:

“我去看看。”

只是看着傻强离开的背影,阿志却不由的皱眉,他咬了咬牙,最终向二楼陈长青的办公室走去。

外面的闹事的那几个酒鬼阿志认识。

虽说不怎么熟,但也知道他们是对面大富豪迪厅的人。

别看傻强也是混过一段时间的人,但他的名头还真压不住那几个酒鬼,毕竟他们老大菠萝仔可是这条街的一霸!

而在阿志跑上二楼的同时,傻强已经来到了前台。

目光粗略的扫了一眼,有七八个人,脚下踩着拖鞋,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纹身,一个个穿的花里胡哨的,满身酒气的模样让傻强不由的皱眉。

不过他并没有退缩,而是推开人群向为首的那个穿着黑T恤,带着一条大金链子的死扑街走去:

“让开,都给我让开,一个个干什么呢!”

为首的这位叫阿杰,是菠萝仔手底下的头号马仔,不敢说自己是大马仔,毕竟他老大也只是甘地手下的大马仔,不过在梧桐街阿杰多少也算是一个人物。

当然,他这个人物不怎么正面性。

看着正面向自己走来的傻强,阿杰虽然没接触过,但也听说过傻强。

那些年韩琛手底下多了一个傻子,因为自己老大的老大和韩琛关系很一般,所以他们这些小弟暗地里没少嘲笑韩琛。

当然,因为傻强是傻子,所以别看他跟的老大厉害,但阿杰还真不怕傻强,甚至语气还带着几分揶揄:

“这不是傻强吗?”

傻强不认识阿杰,他只认识两种人:

一种是特别厉害的,比如韩琛。

一种就是没什么名气的小扑街,比如之前的陈长青。

至于阿杰和他老大菠萝仔?

很抱歉,傻强还真不认识这些不上不下的死扑街。

所以傻强当即下巴一抬,语气嚣张的喊道:“你谁啊?少给我在这套近乎,你们几个是来闹事的吧?”

要放在二十年后,傻强不是被人送进精神病院,就是被当成拍小视频的精神小伙。

可在九十年代初,傻强这幅嚣张的模样完美契合了这个时代。

面对傻强的嚣张,阿强并没有生气,毕竟大家都知道傻强是傻子,自己犯不着跟一个傻子过不去,所以便扭头看向前台的阿丽姐:

“谈不上闹事,就是兄弟们渴了,打算借点钱买水喝。”

九十年代初的古惑仔是真的会砍人的,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好学生,阿丽姐什么时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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