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出门去了。
“这个,她叫若夕,大约十五六岁年纪。”田瑭没说完,太史慈已经不见了踪影。
自己睡了一个小萝莉?真是造孽啊!想想又不对,这个年代十五六岁已经嫁人了,也算不上萝莉。
随即田瑭又开始鄙视自己了,好歹是个现代人,不能把所有的道德底线都抛弃吧!
若不是她自己进来,难不成是自己酒醉之后去找的她?田瑭抓抓头,喝断片了!
酒乃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不知说这话的人现在生出来没有。
怎么可能找得到!
从婢女到酒保,没有一个人知道谁进了田瑭的客房。田瑭的考工右丞令牌加上司马器的考工左丞令牌在兴庆楼根本不管用,那个眉上长颗是非痣的胖老板只是轻飘飘一句“我不识字”,就把他们给打发了,根本不在乎田瑭即将爆发的情绪。
无理可讲,无话可说。
即使田瑭扔过去一块金子,胖家伙也只是随意用袖子一拢,只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田瑭一直认为,要不是太史慈和司马器强行把他架出兴庆楼,他能把那胖家伙海扁一顿,甚至一把火烧了兴庆楼。
尤其,胖家伙说金子是赏他的,不得不笑纳,即使已经有人结过账了。
奈何酒精的作用还没完全散尽,太史慈的力气又太大,田瑭硬是被拖进了马车,可进了马车后,依然怀着不可名状的愤怒,还有愧疚。
竟然吃了舞娘的霸王餐!她还自称若夕!他清楚的记得,舞娘离开的时候,并未动他散在桌上的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