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奇怪的合同  大明有国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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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无偿赠予周老板。我的意见是,此书我不会一次写完,而是分十次交给周老板,分批次刊印。此种方式,我称为‘连载’。”

“而待此书刊印后开始售卖时,除却聚文楼的发行成本外,我要其中八成的利润。”他悠然道。

“其中两成,为我个人所有。另外六成,则以我和周老板的共同名义,成立一个‘吴承恩文学基金’。”

“不知这种方式,周老板是否满意?”

周仁本来一直在聚精会神地听着,直到听到方毅问他,才猛然点头。

虽然不知道那个‘吴承恩文学基金’为何物,不过方毅开出的这个条件,已经足以令他欣喜若狂了。

在周仁看来,只要方毅不是狮子大开口,哪怕发行这本书的盈利还抵不过方毅的要价,那他都能忍痛要下来。

毕竟对于现在的聚文楼来说,最缺的就是名声与底蕴。

但方毅给出的这个条件,却并没有跟他要求任何先期支付,而只是要分成。

按照这个合同,聚文楼不仅能得名,还能拿到两成的利润!

天下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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