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是丁父一手主导的。
丁父就丁建国这么一个女儿,对掌明珠自然是极好不过的。
一个四百多平米下两层的大别墅,被专门买来当做丁建国练琴做音乐的地方,里面的设施设备更是要多贵有多贵,就说有多奢侈吧。
“一楼二楼都有鼓,你看看要哪一台,直接搬到地下车库去。”丁建国道,“我去装贝斯,对了,会开车吗?”
苏乙看了看丁建国那条被石膏包裹的腿。
“会。”他点头。
“,那就来吧。”丁建国耸耸肩。
十分钟后,苏乙一边往一辆粪叉莱万特的后备箱装架子鼓,一边啧啧惊叹:“万恶的布尔乔亚,看看,看看!又是名车又是豪宅的,随便一块儿瓷砖都顶平常人一个月薪水,不打倒你们,真正的英特纳雄耐尔,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啊……”
“要不你把鼓放回去吧。”丁建国无语地看着他。
“那不行。”苏乙道,“我凭本事借的鼓,凭什么要搬回去?”
“十一你知道吗,我特不喜欢嘴贫的男孩儿。”丁建国道。
“我也不喜欢。”苏乙道,“不过如果是女孩儿的话,我也能勉强接受。”
丁建国翻了翻白眼:“无聊,走了。”
砰!
她自顾自了副驾驶位置。
苏乙笑了笑,车熟练地发动,驶出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