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三个都是姨太太。
一个男人娶4个老婆虽然很奇怪,在这个出台了一夫一妻制的年代很违和,但是在这个年头却是很正常的事情。
原因在于……
民国十九年(1930年)12月,国民政府虽然颁布了民法《亲属编》,铭文记载“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也就是只能一夫一妻,取妾是不合法的存在,再结婚就会犯重婚罪。
但是!
在民国二十年的时候,又出台了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院字第七三五号又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这两条法院解释一出来,得了,一夫一妻瞬间成了空口白谈。
不能和妾结婚?
简单!
我娶个姨太太!
就住家里,不结婚,就做家属,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的那种。
根据法院的最新解释,如此一来,男人找姨太太并不算重婚,一样算一家人,最多是道德问题。
虞将军能够正大光明找4个老婆,就是仗着法院出台的这两份解释。
至于为毛虞将军娶了4个老婆,到现在却只剩下虞啸卿一个儿子,虞将军的教育出了问题要背大锅。
老大虞啸卿被教育的有点“正过头”,其他儿子则一个比一个“软骨头”。
最终被眼里容不得沙子,立志建功立业成为当代岳飞的虞啸卿,像杀鸡一样一个接一个干掉。
当然。
封云天也要算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