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满是期盼。
沈欢呵呵一笑。
“当然,这本是我给你写的歌,你当然可以唱了。”
到了某个年纪你就会知道
一个人的日子真的难熬
柳嫣儿不愧是以弹琴唱曲而博得武昌花魁的,她的声线很美,很干净。
此时虽然是清唱,但依然好听至极,甚至隐隐比后世的原唱都还要略胜一筹。
沈欢都能满意,薛姨就更不消说了。
都说艺术是相通的,作为一个属于大燕朝的人第一次听见这种顶尖的流行歌曲,其心中的震撼是可想而知的,薛姨咽了一口唾沫朝沈欢道:
“沈公子,这,这也太好听了吧!你说它叫什么来着呢?”
“小生叫它流行歌曲,是一种区别于古典唱法的歌曲!”
薛姨摇了摇头。
“沈公子,这哪里是歌曲啊,分明是天上的神曲才是,就是不知沈公子能创作出多少这样的歌曲来!”
这不是创作,而是回忆。
沈欢一时也拿不稳自己能记起多少歌曲,他笑了笑。
“薛姨,这得靠灵感的,如果灵感来了,小生一天能给你做几十首都不成问题,呵呵!”
沈欢一点都没有把自己的行为当做是某种剽窃,张开嘴巴吹起大牛来。
但是演唱的伴奏是个问题,现在大燕朝没有钢琴等西洋乐器,只好用华夏传统的古琴,琵琶,编钟等来勉强伴奏一下,至于吉他沈欢倒是可以做出来,只是音效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不过,嫣儿,这歌曲得配上好的乐器伴奏才行,这点你比我懂,你自己好好研究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