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不就是马公子嘛。”
被叫来的莉莉拿着照片只看了一眼,便立刻认了出来。
马公子!
那么,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佘容光!
这个家伙,即便在逃亡过程中,坏毛病也一样没有拉下。
丁远森掏出了一百块钱,连着写着一个电话号码的纸条一起放到了莉莉的面前:“这个马公子,欠我的钱,如果他再来了,打这个电话给我,只要我找到他,再给你五百块钱!”
“哎,好,好。”
莉莉见钱眼开,忙不迭地说道。
这就到手一百,要是再能找到那位马公子,那就是足足五百块钱啊!
这样的好事,还不都得抢着干?
彭川笑了一下。
这些做外勤的,用的手段果然大有讲究。
自己整天待在办公室里,偶尔出一下任务,根本无法体会到他们外勤组的酸甜苦辣。
在那等到了晚上12点过了,并没有看到佘容光的出现。
走出舞厅的时候,12月的上海,已经挺冷的了。
一个喝醉的客人,在那摇摇晃晃的走着。
走了没有几步,便扶住墙角“哇哇”的吐了起来。
接着,便一屁股坐倒在了墙根便,“呼呼”入睡。
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混混,迅速冲到了这个醉汉的身边,熟门熟路的从他身上找到了皮夹子,还顺走了他的一块手表。
那些从舞厅里出来,看到这一幕的客人,选择了只当没有看到,要么叫上黄包车离去,要么绕道而行,就生怕惹祸上身。
彭川正想上前阻止,却被丁远森拉住了。
随即,丁远森对着那个正想离开的小混混叫道:“天门一字开,老祖当中坐。”
小混混赶紧转身,一抱拳:
“兄弟姓储,排行二十七。”
“兄弟姓祝,坐镇中军。”
丁远森随即说道:“钱拿走,皮夹子和手表给这个人留下吧。”
“是!”
这小混混急忙把钱拿了出来,然后把皮夹子和手表还给了那个醉酒的客人,接着又是一抱拳,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中。
彭川看的是一头雾水。
“上海各种职业都是有自己帮派的,刚才那个人是扒手,也有自己的门派。”丁远森笑了一下说道:“他说自己姓祝,那即是扒窃霸里的粗窃。”
“什么意思?”
彭川听的一头雾水。
前面有个小馄饨摊,一个老头就是这个小馄饨摊的老板。
丁远森叫了两碗馄饨。
“扒手有扒手的规矩。”
丁远森大致给对方介绍了一下情况。
扒窃组织叫做“扒窃霸”。
扒窃霸是上海黑帮根深蒂固的一种组织。
他们在上海的活动地点主要是电车、公共汽车、火车站售票处、珠宝店、绸布庄、百货公司、大戏院等处。
扒到的钱物要存放三天才能处理。每天接头地点是八仙桥小菜场西首,时间是晚间8时到10时。
该组织共有500多人,分“细窃”与“粗窃”两种。
“细窃”是特等扒手,七岁起就开始受训练,分男女两组,超级扒手称“小山爷”。
这组织内的纪律很严,加入后不能退出,违者即遭杀害。升为“小山爷”后,经常调往苏州、杭州、南京、北平、太原、广州、汉口等地做扒窃勾当。
彭川这才弄懂了其中的窍门。
“我和你说个故事吧。”
丁远森吃了一口馄饨,缓缓说道:“我也是听赵胜说给我听的,两年前,咱们有个特工,眼看着就要得到晋升了,可有一天,他在完成了盯梢任务之后,准备回去。走到半路,他忽然看到两个小混混,在那抢劫一个老头,他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
这个特工的身手很不错,三两下就打倒了两个小混混。
可就在这个时候,其中的一个小混混从怀里掏出了一包石灰一扬,全部泼到了特工的脸上。
接着,两个人又一起掏出刀来,接连给了这个特工七八刀。
一个精锐特工,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死在了两个小混混的手里。
彭川想了起来:“这案子,我在档案里好像也看到过。”
“这以后,做外勤的特工们形成了一个默契,就是尽量不去管闲事。”丁远森掏出烟,点上:“上海滩上,太多这样的小混混了。
一个特工培训出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如果因为一个小混混,丢了自己的命,那才是最可悲的事情。
我们的敌人不是这些小混混,那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的敌人,远比这些小混混们,更加的重要,我们不是怯懦,尤其是在这样的特殊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