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义沉声说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讲故事?
每个人都是一怔。
从来没听过庄义讲故事啊。
庄义平静地说道:“有一个人,他本来是当兵的,可是强盗进了他的家园,他一枪未发,就跟着军队一起跑了”
他缓缓的说了很长的一段故事:“这个人就是我,庄义!家都没了,一路流亡到了上海,我没想着怎么和小鬼子玩命,却跑到一个汉奸身边当了保镖”
说着,他居然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巴掌。
“大哥,你今天是怎么了啊?”
那人刚问完,庄义便说道:“我不想当亡国奴,日本人占领了东三省,占领了北平、天津,现在又想来占领上海。老子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老子的骨头还是硬的。”
“庄义。”有人站起来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你这么做,江湖上”
“滚你妈的江湖,老子是军人,中国军人!”
庄义掏出了手枪,对准了那个人:“坐下。”
那人迟疑着,缓缓的坐了下来。
庄义带着一只包。
他从包里摸出了两样东西:
一根金条,一枚手雷。
“我和你们透个底吧。”庄义冷声说道:“老子现在是军统局第二处上海区武装别动队二大队大队长,老子的任务就是锄奸!奸是谁,就是他妈的冯聚满!
弟兄们,咱们都是相熟的,跟着老子干的,金条。谁他妈的铁心想当汉奸的,老子手雷一拉,同归于尽!”
没人说话。
所有人都知道,庄义就是一个字,狠!
狠起来,根本不要命!
庄义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抓起了那枚手雷。
有的人看向了金条,有的人看向了手雷。
当保镖嘛,混日子,不用拼命吧。
没一个人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