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丁远森笑着说道:“我知道在这附近有一家非常好吃的地方!”
……
丁远森说的非常好吃的地方,是一个卖宵夜的摊子。
这里也只卖一样东西:
馄饨!
一辆板车装着炉子等几样简单的家伙什。
一张小方桌,两条长条凳。
卖馄饨的老头没有六十也差不多了。
现在还早,没客人。
丁远森叫了两碗馄饨。
他家的馄饨,皮薄肉多,放在碗里,晶莹剔透。
来上一小勺的猪油,再撒上一把葱花,热气腾腾的,刚端上来便能让人食欲大开。
丁远森和姜冬妮的吃法截然不同。
姜冬妮先浅浅的抿了一口汤,然后用汤勺舀起一只馄饨慢慢的品尝着。
丁远森呢?
狼吞虎咽,一碗馄饨没多少时候都到了他的肚子里,连汤都喝了个干干净净。似乎还是意犹未尽:
“再来一碗,不,两碗。”
“我够了。”姜冬妮赶紧说道。
“我吃,好吃!”
丁远森迫不及待地说道。
姜冬妮抿嘴一笑。
丁远森讪讪笑着:“我胃口大。”
“不是。”姜冬妮却特别认真地说道:“以前我妈总对我说,能吃的男人,一般运气都不会太差。”
“是啊,我的运气好像真的不错,一来上海就遇到了你。”丁远森的这张嘴,也是够甜的。
他站起身来,看着远处灯火通明,说道:
“你知道吗,我爱这里,我爱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