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美金的合同,如果他值3000万,那么我就值6000万!”
这个实在是没有办法,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没有眼红的人呢?
何况,像泰森钱德勒这样的实力看起来不符年薪的球员一下出现了这么多,你要说那些NBA的前辈们心情好受,那才是奇了怪了。
不过呢,陈潇虽然被经常的拿出来说事,但是陈潇的NBA第一年薪并没有被黑,甚至因为泰森钱德勒等人这样不符实力的大合同,甚至让陈潇的这份合同看起来无比的超值。
事实上,陈潇,韦德,姚明,罗哥等人今年签的合同都被认为是非常超值的。
韦德和姚明还有罗哥,为了球队的需要,都选择了降薪。
否则也不会让陈潇成为那个唯一的2亿合同先生。
陈潇倒不是没有想过要降薪,说真的,他现在对钱,其实也没有那么大的渴求,他并不缺少,但是乔老大和NBA联盟都拒绝了他的这种想法。
因为他和韦德,姚明,罗哥等人不一样。
他是NBA的头牌,牌面。
当然如果他要强硬的选择降薪,那也是可以的,但是在山猫,确实没有必要,山猫其实有空间引人。
而且,从大卫斯特恩游说他以及资方和球员新达成的劳资协议中的‘杜兰特条款’可以看出来,联盟是打算拆分Nba的那些超级球队的。
对了,杜兰特条款是指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较旧合同增长了5%)的顶薪合同。
不过这个杜兰特条款有很严的入门门槛,必须在新秀合同期间达成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才行。
第一个条件,也是最难的,就是在新秀合同前四年当选过常规赛MVP。
第二个条件则是新秀四年,两次在全明星赛中入选首发阵容。
第三个条件是,新秀四年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一二三阵都可以。
因为这个新的劳资协定是2011年以后的新合同实施,所以从2007届新秀开始。
目前为止,满足这个条件的球员只有杜兰特和罗斯。
本来杜兰特和雄鹿队预签的合同是5年1.28亿的合同,但是,因为这个杜兰特条款,最后他的合同被联盟自动升级变成了5年1.45。
说真的,你要问杜兰特,他愿意不愿意要这多出来的接近2000万的薪水,他嘴巴上虽然说自己的钱干嘛不要,但是心里面,肯定是要犯嘀咕的。
每年匀出点钱,签一个有实力的角色球员,这不香吗?
联盟之所以在这次新的劳资协定中搞这个就是为了防止以后出色的年轻球员扎堆到某一个球队。
在杜兰特条款出现之后,基本上一个球队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像杜兰特或者是罗斯这样级别的年轻球员。
同时,这也算是联盟褒奖像陈潇,杜兰特,罗斯这个级别的球员对联盟的贡献。
虽然陈潇他们也许并不希望联盟这样的褒奖。
在历史上,杜兰特2011年和雷霆的合同就被联盟自动升级,成为第一个享用罗斯条款的球员,也正是因为每年多得到了这几百万,让他永远的失去了他的三弟。
这不是他能决定的,他也没办法,他也不想升级,但是联盟自动升级了。
所以,杜兰特条款这对NBA的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很难说。
也许这个条款会让NBA更加的有看点,打压了最头部的那些球队,但是,同样的,这个条款,也许对很多小城市的球队,不会那么的友好。
也许,一个小城市,不愿意大投入的球队,再也不可能靠一两年的神级选秀而改变历史翻盘了。
打压最头部和牺牲最底层,大力的培养中层球队,增加整个联盟的竞争力。
只能说,不愧是你啊,大卫斯特恩。
NBA都已经这么成功了,你居然还在这么的折腾。
对了,配合这个条框出炉的,新的劳资协定中又更新了超级奢侈税的概念,同时原有的奢侈税也不再是1比1的比例。
不超过500万,比例是1.5,不超过1000万,1.75,不超过1500万,2.5,不超过2000万,3.25。
如果超过2000万,那就是3.75+0.5每500万,如果你的奢侈税是3000万,那就是3.75+0.5x2=4.75。
也就是说,超过奢侈税线3000万,你不再是交3000万罚款,而是1.4亿。
这还是普通的奢侈税,如果是新出现的超级奢侈税的概念……那更加的恐怖。
按照新的超级奢侈税的概念。
若一支球队在过去四年中有任意三年超过了奢侈税起征线,如果他们今年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