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九章 金圣叹手稿:武松西门庆批注  环球挖宝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金圣叹不是自然死亡的。而是因为“哭庙案”,被判处了杀头死刑。

金圣叹感慨“世间唯杀头最苦”,但也没办法,只好赴死。

临死前,他给家人留了一句秘诀。

也就是那句史上极为有名的掌故:

“花生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这句话流传有很多版本。首先花生和豆干两样东西,豆干有时作豆腐,但应该不对,豆腐软软的怎么嚼。应是北人不知豆干为何物,生造出来从而流传的。

火腿有时作核桃。倒也不难理解。但总觉得核桃没有火腿好吃。火腿毕竟有肉味。

而且,苏州地近金华,金圣叹吃的应是金华火腿,闻名遐迩。是中国本土猪种两头乌制作的。

回到句子本身。

很多人不理解金圣叹说这句是啥意思。只觉得妙。

或者要从中体会到金圣叹死前黑色幽默的精神。

其实不是。古代很多读书人并不富裕,吃不起肉的。

每日点灯通宵,寒窗苦读,总得备点零食。

花生等小零食是很常见的。

但天天吃这些没肉味的也很腻。不像有钱人家可以顿顿大鱼大肉。

突然有一天,苦逼的穷书生金圣叹意外发现,花生和豆干这两样平民食物一起嚼吧嚼吧,竟然能嚼出火腿之肉味来。

用低成本达成了好的效果。

从此,他寒窗苦读时又多了一份乐趣,效率倍增。

所以,他死前将这一“秘诀”告诉儿子。倘使他死了家族没落了,后世子弟至少可以用这一家传秘技,使得枯燥的读书生涯多一抹亮色。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